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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作者:时间:2018-04-09点击数:

    

河南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共青团河南省委改革方案》,切实加强和改进我省高校共青团各项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高校共青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推进我省高校共青团改革,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新环境新常态,牢牢遵循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规律,立足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解决脱离青年学生的突出问题,依照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发展和青年学生新特点,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着力推进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切实发挥联系青年大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全省广大青年学生按照党的要求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河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牢牢把准政治方向。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高校共青团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方向,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坚定跟党走。

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深化以青年学生为中心的改革,把准青年学生脉搏,了解青年学生心声,坚持服务青年学生的工作生命线,让青年学生成为团学工作和活动的主角,问需问策问效于青年学生,使高校共青团深深植根于青年学生。

突出重点聚焦问题。紧紧围绕提升高校共青团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扩大工作有效覆盖面,抓住脱离青年学生这一本质问题,着眼根本,立足长远,着力破解制约高校共青团发展的思维定势、重点难点和体制机制问题。

统筹推进上下联动。着眼于“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既坚持全面统筹,做好顶层设计和推动,又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

(三)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这一基本要求,突出基础制度创新和组织活力提升,建设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的高校共青团,巩固提升在全团的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地位和作用,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上作用更加凸显,直接联系服务引领青年学生取得重要成效,工作有效覆盖面不断扩大,组织吸引力凝聚力不断增强,服务高等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的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广大青年学生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更加坚定。

二、改革措施

(一)改革优化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1.改革完善领导机构设置。加强团教协作,由团省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共同成立河南省高校共青团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有关部门加强对高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和督导。根据共青团工作特点,按照工作领域建立若干高校共青团工作联盟,搭建沟通平台,畅通交流机制,聚合资源优势,提升工作水平。支持和鼓励高校团委按照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组织提升等主要任务,根据工作实际合理设置和调整工作机构。

2.推行直接联系青年师生制度。落实全团“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大宣传大调研”“常态化下沉基层”“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等工作要求。实行“驻校蹲班”直接联系基层团支部制度,省、市级团委中负责高校共青团工作的专职团干部结合自身工作,每年集中不少于15个工作日到高校“驻校蹲班”,高校校级团委专职干部每人每年直接联系1个以上基层团支部、每人经常性联系不少于100名普通团员青年。建立健全高校共青团工作活动开展“众创众筹众评”制度,坚持以青年为本,通过项目化的征集招标、申办领办等方式,组织活动请青年一起设计、部署任务请青年一起参与、表彰先进请青年一起评议,吸引更多青年师生参与到共青团工作,定期以多种形式召开面向学校青年师生的恳谈会、通报会等。

3.构建项目化、扁平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对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规范“挑战杯”“创青春”“三下乡”“三走”“四进四信”“与信仰对话”等项目的运行规范和内涵提升,着力打造若干面向青年学生的团学工作品牌。努力实现高校共青团各级组织间工作审批、指令发布、信息交流的科学层级化和有效扁平化,大幅精简会议、文件、简报,注重运用新媒体手段指导和推动工作。加强高校共青团的制度和规范化建设,促进工作有制可循、有序开展。明确高校共青团不同层级组织的核心任务,注重工作部署的统筹安排。综合运用党政评价、师生评价、互学互评、第三方评测等方式,建立健全高校共青团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评价考核制度。注重对基层的直接支持指导,努力为基层团组织配置和争取资源,加强工作标准化和知识化管理,建立团学工作资料库和“慕课”资源库。

(二)改革健全基层组织制度

4.构建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在高校党委领导下,构建“一心双环”组织格局,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改进团组织对学生会组织的指导,推动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高校各级学生会组织(含研究生会)由同级团委归口指导。高校团委履行对学生社团的主要管理职能,支持引导学生社团规范发展;学生会组织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服务和联系,校级学生会组织须明确1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生社团工作,已设立校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其主要负责人须由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学生社团工作的主席团成员兼任。校级团委应设立专门机构,指导和管理学生社团工作。实行大学生社团登记和年检制度,规范日常活动,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重点对主题鲜明、健康有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团活动进行大力支持,引导学生社团向上向善有序发展。

5.落实和完善团的代表大会制度。严格按照《团章》执行校级和院(系)团的代表大会定期召开制度,高校共青团工作指导委员会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增强代表性,提高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2018年之前实现比例不低于70%的目标;畅通代表参与渠道,推行代表常任制、提案制和大会发言制,建立校级和院(系)团组织定期向团的常任代表报告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制度。坚持团内民主,推行和落实基层团支部直接选举,鼓励有条件的校级和院(系)团组织在经党组织同意的提名人选中差额选举产生委员会成员和书记、副书记。

6.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载体,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工作。强化院(系)团组织和研究生团组织建设,加强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巩固班级团支部建设,推进社团建团,探索宿舍建团、实验室建团、网络建团等,构建“多种模式、多重覆盖”的团建创新机制,在学生活动最集中、最活跃的领域大力推进团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团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青年、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实施班主任制度的高校可探索建立班主任兼任团支部辅导员制度,强化团支部在班集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行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探索实行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的制度,把团支部建设成为班级核心,更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高校普遍成立青年教工团组织,加强对青年教职工的联系和服务,搭建教研帮扶类、交流联谊类等平台,结合共青团品牌工作,开展理论学习、培训挂职等工作,促进青年教师提升理论素养,服务青年教师成长发展,注重促进青年教师密切联系学生,教学相长、共同提高。以团干部选配和团的工作规范化为重点,加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团的建设。

(三)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7.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思想引领工作体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眼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引导团员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和共青团工作规律,改革创新思想引领工作面向不同类型学校、不同阶段学生、不同精神需求的目标、内容和方法,将思想政治引领贯穿团的各项工作,构建分层分类一体化工作体系,引导团员青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广泛开展高校共青团“四进四信”活动,改进创新面向广大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方式,引导团员青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支持大学生理论社团建设。

8.完善实践育人运行体系。持续巩固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实践育人工作品牌,深化工作内涵,健全激励机制,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让中原更加出彩的时代新人。引导大学生利用寒暑假及日常业余时间,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俭学等社会实践活动,了解体验国情、省情、民情、社情,引导大学生做到“四个正确认识”。高校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主动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职责,加强对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做好赛事组织、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和群众性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提高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推动全体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把志愿服务纳入学分。高校要加强活动项目的立项,保障项目经费支持,对项目指导教师在课时认定、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体现。

9.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着重在青年学生骨干、团干部、青年教师等青年群体中选拔一批骨干作为培养对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实施理论提升计划、实践锻炼计划、成长引领计划,构建“三位一体”培养体系,进行阶段性集中教育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对党忠诚、信仰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注重后续跟踪培养,动态调整培养方式,充分发挥骨干力量的示范带动作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分省级、高校、院(系)三级实施,推动省辖市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每年省级培养200人左右、校级培养1万人左右、院(系)级培养4万人左右。高校要参照“三位一体”培养体系,科学制定培养方案,不断创新培养模式,在政策制定、工作指导、资金配套、资源提供、跟踪培养等方面作出规范、提供保障,推进形成党委领导、共青团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把“青马工程”打造成为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龙头工程、为党培养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战略工程。

10.实施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顺应高等教育深化改革要求,围绕高校育人的中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在引导青年学生坚持学业为主的同时,针对学习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普遍需求,借鉴“第一课堂”的做法,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机构合作,普遍推行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将“第二课堂”纳入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给予一定学分,逐步将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评先争优、就业推荐、毕业审核的重要内容;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将教师参与“第二课堂”工作计入工作量核算、绩效考核、职称评审,推动工作的规范化、课程化、制度化。从工作内容、项目供给、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和整合拓展,加强指标设计、量化评价、信息透明等配套建设,客观记录、认证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成果,增强“第二课堂成绩单”的科学性和公信力,促进“第二课堂成绩单”发挥对“第一课堂”的有机补充和重要支撑作用,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用人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11.推进“网上共青团”建设。加快高校共青团互联网战略转型,形成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工作战略理念和整体格局。以“青年之声”平台建设为依托,按照“加强平台体系建设、加强功能内容建设、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推动与重点工作整合、推动强化工作保障”的思路,落实“四个融合”要求,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将“青年之声”平台建设成反映学生呼声、回应学生诉求、维护学生权益、服务学生成长的统一品牌和重要窗口。强化网络舆论引导,培育网络青年人才,推进全省高校网络文明促进会建设,加强高校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和新媒体工作队伍建设,构建河南省高校共青团新媒体工作联盟,打造微信、微博、QQ、贴吧、网站等新媒体阵地集群,创作传播一批贴近大学生特点、学生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优秀网络文化产品,增强网络育人实效。结合全团“智慧团建”系统实施,实现基础团务、团员管理和团员信息统计网络化。

12.健全针对困难学生的多样化、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大高校共青团对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问题、人际沟通困难、上进心不足及毕业未就业等学生群体的帮扶力度,积极动员和整合校内、社会等方面资源,推进实施“学生导师计划”“心理阳光工程”“千校万岗”高校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行动、节假日送温暖等工作,帮助他们适应大学生活,顺利完成学业,积极融入社会。

13.完善学生权益维护工作机制。以促进教育公平和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关注校园弱势群体,关注普遍性利益诉求,完善维护高校学生权益的组织化渠道和机制。健全学生权益维护制度,推动学生会组织开展提案工作和日常权益维护工作。探索在学校、院(系)、班级等团组织中设立权益部长(委员),并在校级层面的议事机构或者会议中加大学生参与度,学生会和研究生会主席可参加学校相关工作会议。发挥“青年之声”平台作用,密切关注与青年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帮助学生通过组织化渠道反映问题,积极协助政府和学校关注解决青年学生权益受侵事件。推动高校共青团与当地12355青少年服务台对接,依托服务台联系的公益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为学生提供法律、心理服务和权益个案帮扶。

(四)改革完善团干部选拔、使用、管理

14.改革团干部配备考核管理制度。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高校校级及院(系)级团组织书记专人专岗,校级团委确保配备1名专职团委书记、不少于2名专职副书记(根据办学规模、学生人数等实际可适当增加);院(系)团组织确保配备1名专职团委书记,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普遍建立从优秀青年教师及辅导员中选任1名兼职或挂职副书记、从学生中选任至少2名兼职副书记的制度;校级、院(系)级团委班子成员中,挂职和兼职副书记的比例不低于50%;注重从学生中选拔建立校级和院(系)级团组织的兼职干部队伍。校级层面探索团委与学工部(学生处)干部相互挂(兼)职机制,加强团委与学工部(学生处)工作资源的协调、联动、聚合。挂职、兼职干部不占编制,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挂职干部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兼职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灵活掌握。从严选拔、从严管理高校共青团干部,根据专职、挂职、兼职干部承担不同工作任务采取有针对性的考核办法,加强对考评结果的运用。对挂职、兼职干部给予一定工作补贴。

15.完善团干部培养培训使用制度。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团干部健康成长教育,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教育引导高校共青团干部筑牢理想根基、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勇于开拓创新。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将团干部纳入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在津贴补贴、保障激励、职级职称晋升等方面与其他思政工作队伍实行同等待遇,团干部获得的共青团系统的荣誉奖励、研究成果计入职称评审,与其他同级别项目同等认定。建立完善团干部分类分层培训体系,团省委联合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团干部培训纳入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专项培训计划,每年举办团干部专题培训班;高校将团干部培训列入本校思政工作队伍培训计划。省级突出抓好校级团委负责人培训,高校突出抓好院(系)、基层团干部和学生干部培训,力争每4年轮训一遍高校共青团专职干部和学生骨干。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培养相结合,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团干部绩效评价、能力特长等,逐步完善高校团干部校内转岗和校外流动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对学生骨干的选拔考核、培养使用、淘汰退出等机制,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骨干队伍。

16.规范和加强团干部协管工作。完善高校团组织“受同级党组织领导、同时受上级团组织领导”的双重领导体制,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同时受上级团组织协管。团组织对协助党委管理的团干部,负有考察、了解、培养、教育的责任,对团干部的任免、调动应积极向其同级党委提出建议。高校党委在任免、调动团委领导班子时,应提前征求上级团组织意见,任免后将相关文件及时抄送上级团组织备案。高校团组织换届选举应提前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请示,得到批复后严格按照《团章》规定进行,并及时将选举结果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呈报。高校团委要协助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和院(系)党组织做好院(系)团干部协管工作。

17.持续推进“从严治团”。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高标准、严要求,大力推进从严治团,让团干部更像团干部,团员更像团员,团的基层组织充满活力。坚持党管青年原则,把坚持党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作为从严治团之魂,严格以党的干部标准要求团干部,切实抓好团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加强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以“三会两制一课”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教育引导团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抓基层、打基础、严制度的鲜明导向,不断扩大组织覆盖,增强组织活力。扩大团内民主,推进团务公开,畅通团员参与团内事务、监督团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团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严明团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

(五)改革强化保障支持

18.优化加强党建带团建机制。推动在各级党政召开的教育工作、高校党建等会议中明确列入高校共青团工作的专题内容。将团的建设纳入高校党的建设总体格局,推行团建与党建同规划、同部署;将共青团工作作为检查考核高校(院系)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占比不低于10%。高校党委须明确由一名副书记分管共青团工作,高校行政应有一名副校长联系共青团工作。高校各级党委(党总支)要定期听取团的工作专题汇报,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团的工作。高校校级团委书记可以列席有关校务会议,是党员的可以列席校党委会、常委会、党政联席会的有关会议,作为高校党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院(系)团组织书记可以列席研究学生相关问题的党政联席会议。将“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高校基层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将推优纳入学校党员发展工作规划。

19.优化资源条件保障机制。支持共青团按照团章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高校校级团委及院(系)团组织须单独设置,已经合并或归属其他部门的必须予以纠正,并合理界定区别于其他部门的工作职能。选好配强团干部队伍,高校团干部数量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需求而定,在校学生数在10000人以下的学校,校团委专职团干部的编制不得少于5人;10000人至25000人的学校,不得少于9人;25000人以上的学校,不得少于12人,分校区较多的学校应酌情增加。要落实相应职级待遇,校级团委书记按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校级团委各部部长、院(系)团组织书记为专职团干的,按院(系)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要加强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等设施建设,打造具有育人实效的团学阵地。每年按照在校生人均不低于20元的标准划拨校级团委日常工作经费,并针对“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挑战杯”“创青春”“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等工作设置专项经费,建立经费专项使用机制和监督机制,并在活动场所、设备、时间等方面对团的工作予以保障。

20.加强高校共青团智力支撑。成立河南省学校共青团协同研究中心,广泛开展共青团理论、团干部成长、工作实务等专项研究,健全高校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课题发布和成果遴选机制,搭建工作研究和交流平台,我省高校共青团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共青团河南省委、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实施,方案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各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内容。团省委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具有普遍性和借鉴意义的经验做法,指导督促各高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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