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和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情况调查的通知 建办人函2015 112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市政市容委,重庆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一线操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决定对各地2015年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和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各地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技能培训与鉴定情况及2016年培训与鉴定计划(详见附表1、2、3)。
(二)各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情况(详见附表4);
(三)各地实施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工作情况(详见附表5);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任务的通知》(建人劳函[2015]21号)、《关于深入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2]200号)、《关于做好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工作的通知》(建人[2009]123号)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填报,填报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二)请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书面调查报表(A4纸)和电子版数据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三)报表模板下载和数据上传可通过访问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完成相关操作(操作流程说明详见附件2)。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胡秀梅 郎迪
电 话:010—58933100,58934517(兼传真)
E-mail:laozhichu@163.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14日
附件1:
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调查报表.xls
附件2:
上传统计报表数据操作流程说明
1.用户通过互联网访问“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网址为www.mochr.com),进入网站后,点击首页左上方“人事司”图片链接,再点击“关于报送2015年度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和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情况的通知”图片链接,进入登录界面。
2.根据分配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用户名分配参见下表,初始密码为666666)系统,首次登录后会强制要求修改初始密码。
名称
|
用户名
|
名称
|
用户名
|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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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11
|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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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43
|
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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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12
|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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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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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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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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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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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45
|
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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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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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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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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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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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g15
|
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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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50
|
辽宁省
|
ln21
|
四川省
|
sc51
|
吉林省
|
jl22
|
贵州省
|
gz52
|
黑龙江省
|
hlj23
|
云南省
|
yn53
|
上海市
|
sh31
|
西藏自治区
|
xz54
|
江苏省
|
js32
|
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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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61
|
浙江省
|
zj33
|
甘肃省
|
gs62
|
安徽省
|
ah34
|
青海省
|
qh63
|
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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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35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nx64
|
江西省
|
jx36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xj65
|
山东省
|
sd37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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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70
|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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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41
|
北京市市政市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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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sz11
|
湖北省
|
hb42
|
重庆市市政管委
|
cqsz50
|
3.进入系统操作界面后,在左侧导航栏查找“年度统计”,点击下拉菜单中的“数据上报”,下载年度统计报表模板(Excel文档)。
4.在下载的模板文件中,填报表1至表5中列出的年度统计项目数据(填报时不要更改模板默认设置,不要留下空格,数据为空时直接填“0”),填报完毕直接保存文件;
5.点击“数据上传”,按照提示将数据文件上传至系统数据库,如不符合填报规范,系统会做出提示,可根据提示修改后重新上传;
6.数据表信息入库后用户可从导航栏的“年度统计”——“数据查看”中查看已上报数据信息;如需要更正,请重新下载报表模板,按照步骤3-5再次提交数据文件;系统会提示“是否覆盖上次所提交的数据”,选择“是”即可完成数据变更;
7.通过系统提交或修改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17时前,过期后数据无法上传。
8.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58311907,联系人: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