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安全评价标准》(GB/T51188-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国家批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5、7.1.2、7.1.3、7.1.4、7.1.5、7.1.6、7.2.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同时废止。
国家标准《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数据采集与维护技术规范》(GB/T51187-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上述标准和规范由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