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期营造优良经商环境,继续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互利共赢。 通知明确,支持外资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相关支持政策同等适用于外资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同时,还要求放开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以及工业设计和创意,工程咨询,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