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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教学部副科级干部公开选任工作实施方案

思想政治教育教学部(以下简称思政部)新增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研室,现需教研室主任一名。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思政部实际工作需要,拟以公开选聘的方式在本部门内选任教研室主任一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坚持选聘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能担重任的干部,以推进思政部干部队伍建设。

二、选拔任用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选拔职位数

结合思政部目前实际需要,选拔一位教研室主任。

四、选拔任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符合我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第六条的规定。

(二)基本资格

1.参加工作三年及以上;

2.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

3.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4.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优先考虑条件

1.平时踏实肯干、无私奉献,关键时刻冲得上,团结同事,善于组建教学团队,团队意识强,团队工作成绩突出;

2.熟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教研室的相关业务。

五、基本程序和步骤

(一)公布方案和岗位。

召开部门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实施方案精神。

(二)部门内公开选聘。

组织民主投票,选出前两名作为拟选任人员。

(三)谈话环节。

组织人员进行谈话。根据投票情况,工作组对得票前两名同志就个人意愿、教研室工作思路等方面问题进行谈话,确定拟推荐1人。

(四)决定与公示。

工作组综合考虑群众推荐意见,以及平时考查、个人表现、个人能力与岗位相适等情况,确定拟任职人员。对拟任职情况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五)任命到岗。

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组织人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任职人员到岗履职。

六、组织保障

成立干部选任工作组:

组 长:王永仁

成 员:周香勤 盛秋芳

思想政治教育教学部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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