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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4 责任编辑: 点击:[]

各单位:

3月20日晚,重庆大学一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导致1名学生死亡,3名学生受伤,事故原因疑似操作不当引发实验物品闪爆。事故教训惨痛,为我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拉响了警钟。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特点,现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强化政治担当,压实责任链条,守牢安全底线,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实验实训安全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提升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制度》(豫建院〔2024〕155号)、《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安全应急预案》(豫建院〔2024〕15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将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工作覆盖各单位、各环节、各责任人,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要重点加强对技术复杂、安全要求较高实训项目的日常监管,坚决杜绝设备“带病”运行和违规操作。要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齐必要防护装备,确保师生熟练掌握应急避险与处置技能。要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处置及时。要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制度,确保师生明确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要求、操作规程和风险点。

三、开展全面排查

各相关单位要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重点围绕实验实训室环境、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应急设施、水电气设备等开展系统检查,特别是对仪器设备情况进行重点排查,确保实验实训室稳定安全。实验实训中心将联合保卫处同步组织现场抽查。

本轮专项检查要结合河南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情况,进一步梳理完善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职责体系,明确管理主体和安全层级,厘清责任边界,落实各方责任。

四、其他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次排查同步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重点强化师生风险防范意识,科学合理安排实验实训课程,加强学生现场指导和监护,筑牢安全防线。

相关单位要根据本次实验实训室安全排查实际情况,报送本单位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情况报告,主要包含:排查组织情况、发现的风险隐患、整改情况以及后续计划等情况,内容简明扼要,500字左右,并注明工作联系人。2026年3月29日前将《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情况报告》的盖章扫描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实验实训中心。

电子邮箱:shixunzhongxin@hnjs.edu.cn

联系人及电话: 张  军      曹亚强  

               0371-67875059



实验实训中心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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