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2文章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就业服务

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各高校要严格落实“三严禁”要求,认真审验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招聘岗位与学校专业学历层次的匹配度,并按照《河南省高校校园招聘活动规程》要求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加强就业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引导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及早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并如实履约。及时发布求职就业预警信息,帮助毕业生防范求职风险。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联合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招聘、售卖协议、“黑职介”“培训贷”等违法违规行为。

实施百万岗位护航计划。各省级毕业生就业分市场承办高校要牵头组织区域行业高校,共同开展访企拓岗、校园招聘、供需对接等活动。各高校要推动“万企进校园”,抢抓秋招、春招、毕业生离校前后等关键期,开展就业意愿摸排和就业数据分析,结合毕业生专业、求职意向等高频次组织精准化招聘活动,精准提供岗位信息。加大力度支持院系积极开展小而精、专而优的小型专场招聘活动。加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招聘推介力度,为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充分发挥校友在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挖掘校友企业的就业资源。规范校园招聘管理,确保活动安全、规范、有序开展。力争通过各类双选活动为我省2024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不少于300万个。

自主创业

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落实《河南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支持推动高等院校创设大学生创业园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创业园建设,优化高校创业资源配置,依托省校两级大学生创业园组建创业联盟,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提供服务,激发大学生创业活力。组织实施“创响中原”大学生创业项目培优计划、“汇创·就创”河南省创意设计大赛,汇聚“政、校、行、企”创业资源,促进大学生参赛项目转化落地,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各高校要积极组织企业家、双创导师、大学生创业成功典型进校园,开展创业辅导、经验交流,提高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

困难帮扶

突出就业帮扶实效。各高校要依据教育部下发的重点群体毕业生类别及名单,摸清人员底数,明确帮扶人员,建立电子台账,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高校和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就业指导教师、专业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要参与到具体帮扶工作中,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保证每一位重点群体毕业生都得到精准有效帮助。省级部门将定期跟进帮扶进度,确保重点群体毕业生去向落实率高于学校平均水平。

实施暖心就业帮扶行动。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就业创业公益帮扶,举办残疾毕业生、宏志助航等专场双选会,为重点群体毕业生提供有温度的就业帮扶。深入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就业能力培训,规范培训内容,优化培训安排,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毕业生的参与度,实现跨校培训衔接以及企业有效对接,提高培训成效。各高校要加强与地方人社、残联等部门联系,针对重点群体毕业生,积极开展各类促就业公益帮扶行动。

其他—就业指导

将就业指导工作前置,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学生成长电子档案,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便捷化的就业指导服务。深入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在开展生涯规划、就业指导、政策宣传过程中,用好课堂教学、实习实践、网络阵地等方式,推进就业指导进支部、进宿舍、进家庭、进企业,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

其他—政策性岗位

稳定政策性岗位供给。充分发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专班作用,稳定并适度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确保招录毕业生数量不低于去年。优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升学考试时间,加快推进各类政策性岗位招录进程,为高校毕业生求职留出充足时间,促进升学考试、政策性岗位招录与就业工作有序衔接。2024年4月底前完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5月底前完成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7月底前完成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