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5〕110号),现将我校本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4月27日--5月11日。
二、申报方式
1.以《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为依据,申请认定人员严格对照《细则》要求,自主申报。
2.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srzps.ghlearning.com/)完成相关数据填报。系统将于4月27日开通,可以直接输入系统网址,或者登录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https://www.vae.ha.cn/)“网上办事”栏目访问“系统”,填报方法及流程可参考“帮助中心”栏目里面的《操作手册》。
三、认定程序
(一)系部汇总。各教学单位对申报人员(行政兼教人员需通过所在教学单位申报)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填写《“双师型”教师认定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4月28日12:00前提交签字盖章纸质版,电子版发组织人事处邮箱。
(二)系统申报。各教学单位初审通过人员,于5月11日12:00前在系统首页“双师认定申报”模块进行在线申报,对照条件一次性完成有关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上传。教师可自主选择申报等级,但不可同时申报多个级别。
(三)学校复审。学校于5月13日前对各教学单位初审通过人员完成审核,并推荐上报。
(四)复核认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按照《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条件标准复核申报材料,复核合格者,经教育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并颁发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电子证书。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是健全和完善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对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办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发动、申报组织、初审推荐等工作,确保“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标准,规范认定。各单位要对照条件认真做好“双师型”教师审核推荐工作。认真组织审核教师申报的原始材料、复印件留存备查,并对教师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工作中违规操作的单位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发现,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认定。
联系人:徐蒙翔、李欢欢
联系电话:0371-67875012
邮箱:jyzzrsc@126.com
附件:1.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双师型”教师认定人员信息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