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时间:2025-03-12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2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范围

考核对象:学校工勤技能岗位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和聘用工作人员。

考核范围: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豫人社办〔2022〕93号)(见附件1)开展全部工种五至一级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确定报考人员须签定承诺书(见附件2)。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考核当年度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岗位聘用等有关政策规定后,自主决定是否申报考核并报单位同意。

二、报名资格审查

(一)申报资格条件按照《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19号)(附件3)有关规定执行。申报单位应根据岗位需求和聘用条件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并在组织申报时对照相关人员情况明确岗位聘用政策。

(二)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审查确认相结合的形式。需要现场审查确认人员申报材料的,由单位人事部门集中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工考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查确认。

(三)个人申报。符合申报资格条件人员,登录河南工考报名网站(http://bm.hnsgkb.com),实名注册后填报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并对个人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文件和具体要求可登录河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网站(http://pjzdzx.hrss.henan.gov.cn)和河南工考报名网站(http://bm.hnsgkb.com)查看。

(四)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登录河南工考报名网站,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人事档案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条件、申报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同意报考后提交本级工考管理机构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年度考核结果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的,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可实行承诺制,容缺后补,备案后的年度考核结果应在2025年6月30日前上传完毕。申报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应落实人事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主要审查责任。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实行分级负责制。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已承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考试报名”的县(市),负责本地区的资格审查工作;省辖市工考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县(市)报名资格审查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权赋能改革平稳进行。省直、中央驻郑单位的申报人员报河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现场审查确认后,各级工考管理机构应及时将有关申报材料中的文件、证书原件退回申报单位。未按时补充上传或补充上传资料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容缺后补申报人员,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工作日程安排

(一)3月13日—3月30日,网上注册报名。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工考报名网站,注册后进行报名。

(二)3月13日—4月11日,网上资格审查、现场审查确认,报名信息材料汇总上报,组织人事处将于3月30日前完成所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三)4月—7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五至一级培训。

(四)6月—10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五至二级人机对话考试和一级理论考试。

(五)10月—12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一级综合评审,公布各等级考核考评结果,下发合格人员通知,办理合格人员证书及归档材料等。

具体时间安排,根据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申报人员须按要求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并将本人承诺书(见附件2)于3月30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李欢欢

联系电话:0371-67875012

附件:

 附件1:《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豫人社办[2022]93号.pdf

 附件2:承诺书.doc

 附件3:《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19号).pdf

组织人事处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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