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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南省教育厅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教育厅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26〕7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数量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委、厅直属单位(学校)。高等院校的参评对象为内设二级机构,如院(系、所)、处(科)、重点教学科研基地等。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2.先进工作者: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在职在岗管理人员及专任教师等。不推荐评选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以及国家级、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曾获得省级教育系统先进(优秀)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和先进个人等同类型表彰的原则上不予推荐。坚持面向基层一线,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评。每个奖项县处级或相当于县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20%。

(二)表彰和推荐数量

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3个、先进工作者10名。

校内推荐指标分配如下:

1.先进集体指标:符合申报条件的校内二级机构均可申报。

2.先进工作者指标:各部门推荐不超过1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各项工作表现突出。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团结协作、作风过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纪律严明、风清气正,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违纪违法案件和“四风”问题。干部职工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二)先进工作者

1.政治可靠、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管理全过程,注重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

2.清正廉洁、作风优良、道德高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担当;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学校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无师德失范和违纪违法问题。在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担苦担难担重担险,履职尽责、苦干实干,作出突出贡献,受到群众赞誉;长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践行教育家精神,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各方面成绩突出,改革创新成果得到广泛认可,深受学生爱戴和社会好评,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3.教育管理或教学业绩突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管理理念先进,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以智能化赋能教育治理,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等重大任务中主动担当作为,工作业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有深刻的教育洞见、高超的教学艺术,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坚持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提供适合的教育,让学生都成长为有用之才。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于2026年1月20日下午5点前报送以下推荐材料:

1.评选推荐工作报告1份;

2.《河南省教育厅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1);

3.《河南省教育厅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2);

4.《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

5.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

A4双面印制,各1份,纸质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zzrsc@126.com。

联系人:李欢欢,联系电话:0371-67875012

附件: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x

 附件3推荐对象汇总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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