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全体教职工: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和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征集要求
(一)技术范围。煤炭、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轻工等工业行业,农业、建筑、交通、通讯、民用及商用等领域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术不在范围之内。
(二)技术要求。技术应符合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经济适用、有成功实施案例等条件;能够反映节能最新进展,可以在全行业或多领域广泛应用,获得显著节能降碳成效,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报送内容。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及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见附件2)。
二、技术更新要求
(一)更新内容。调出《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5年本,节能部分)中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术;调出没有开展实际推广工作的技术提供单位;对能效指标明显提高的技术更新其相关指标;增加新的典型案例和技术提供单位。
(二)报送内容。请对此前报送的并已选入的技术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核查,对需要更新的技术,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更新情况表(附件3)。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节能技术征集和更新工作,强化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的推广意识,申报内容会由科研外事处查重之后上报,要求重复率不超过15%。
(二)请于2016年7月18日10:00前,将正式上报文件以及重点节能技术推荐和更新的文字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材料)交至科研外事处。
报送地点:科研外事处(行政楼306)
联系人:刘端
电 话:15890059377
邮 箱:hnjskyc321@126.com
附件:
教办发规421附件.pdf
1.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
2.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
3.重点节能技术更新情况表
4.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及申请报告填写说明
科研外事处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