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高考招生“六不准”“十严禁”“十公开”“30个不得”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我校单招工作,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和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维护考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现就进一步严肃单独招生工作纪律做如下要求:
一、招生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国家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熟悉招生政策、规定,严禁违纪、违规行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二、加强信息公开。招生就业处要依法依规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开各类招录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招生行为。严禁以个人名义举办或者与中介机构、其他个人联合举办考前辅导班。严禁以任何名义向考生收取费用,不得有承诺录取等任何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行为。
四、严格试题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保密工作十不准》等相关规定,规范命题,做到保密制卷,确保试卷安全。严格挑选试题管理人员,人员一经确定,未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不得自找人员替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考试前透漏考题。
五、严肃考场纪律。单招考试考务、监考人员,由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进行纪律教育。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要求,周密组织,划定考区考场,设置警戒标识,规范编排考场。严格核验考生身份,严禁冒名替考。严禁考务、监考人员与考生串通作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好证件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保持考场秩序,严肃监考,禁止在考场内吸烟和携带通讯工具等。
六、严肃评卷纪律。所有评卷、统分、校对人员应主动上交所有通讯工具,实行现场封闭管理,公正、认真、独立地开展工作,校对工作必须由两人同时进行。
七、严肃录取纪律。严格按招生章程进行录取,严禁违规录取,不得乱打听、瞎猜测、乱议论。招生就业处未对外公布考生成绩和录取结果前,任何人不得透露考生成绩和录取结果。
八、严肃廉洁纪律。严禁参与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非法招生活动。严禁索取或接受考生或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宴请或娱乐活动等。严禁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相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各级领导和单独招生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插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干扰招考工作的正常进行。
九、学院纪委将加大单招工作监督力度,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发现有人顶风违纪,一经查实,绝不姑息,移交有关部门从严从重处理!
监督电话:0371-67875015
投诉邮箱:tousu@hnjs.edu.cn
中共河南建筑职业技术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