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五一”假期将至,为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整治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倡树崇廉尚俭、安全文明的社会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密结合,抓紧抓实。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 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坚决维护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严守纪律底线,做好警示教育
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案例通报,重点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以案释纪说法》等内容开展研讨,扎实做好节前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思想堤坝,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把“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自觉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吃喝,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用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值班期间脱岗漏岗。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在节日期间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廉洁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希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遵守廉洁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371-67875015
学校监督举报邮箱:tousu@hnj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