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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校级评选及省级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3-20 责任编辑:邹鑫 浏览量: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开展2026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校级评选及省级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

校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原则上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方可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成果要求

(一)基本要求

申报成果须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遴选条件

重点针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的现实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并经过实践检验,具有显著创新性和良好推广应用效果的成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在转变教育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三全育人”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对接产业升级与数字化转型、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等方面具有创新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优化教学管理、推动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具有创新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职普融通、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实践教学、实行育训并举、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推动教学紧密对接行业企业需求等方面具有创新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具体要求

1.省级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并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2.省级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区、市)内产生较大影响,一般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3.省级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河南省2026年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四)完成单位与人员

每项成果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成果完成人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5人、13人、10人。已经获得过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无重大理论创新与实践突破的,不得重复申报。个人作为主持人申报的成果限1项,作为成员参与的成果总数不得超过2项。

三、成果形式

教学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论文、课程资源等。成果中可包含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得仅以教材为主要成果申报。

四、遴选程序

(一)学校申报

申请人应于3月27日之前,登录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在“获奖申报”——“2026年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学校评审”中,填报申请信息,上传《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附件1)和《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附件2)附件均须生成PDF上传。

(二)评审公示

学校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审和结果公示。

(三)省级申报

学校将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从校级教学成果奖中优选出相应等级要求和配额数量的教学成果,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

经学校公示推荐的教学成果申请人,应于2026年4月15日之前,登录“河南省职业教育教研项目管理服务系统”(https://hnzyjy.haou.edu.cn//),进入“202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项目”选项进行网上填报。填报具体要求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3)。

联系人:邹鑫 67875080

附件1.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附件2.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

附件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科研外事处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