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工会分会:
2015年,学院工会在上级工会和院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全国工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精神,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在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切实行使工会维护、参与、教育和建设四大职能。在关心教职工生活,积极实施“送温暖工程”,在理顺工会工作关系,在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以及 “教工建家”活动等各项工作中做出的一定的成绩,为鼓励先进,弘扬正气,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度工会工作进行年终总结表彰,并上报上级工会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方法
1. 各工会分会按照评选条件(附后)认真组织会员按
照规定进行总结评选。
2. 各工会分会要在年终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地进行评选。
3. 各分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由分会负责人组织本系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并将推荐名单报学院工会。在此基础上,学院工会将根据推荐名单按照规定比例研究推荐厅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评选比例和名额
1.优秀工会工作者按在职会员总数的2 %评选;工会
积极分子按工会分会在职会员的 4%评选。推荐厅直工会表彰的先进个人按在职会员总数的1 %评选推荐。
2.各分会在学院范围内推荐支持工会工作领导干部
1名。
3.先进工会分会的评选,按照条件每个分会可在全院范
围内推荐 4 个上报;先进工会小组,按照条件每个分会可
在分会范围内推荐2 个上报。
4. 向厅直工会推荐的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
子,工会委员会在各分会推荐的基础上按 50%推荐上报。
三、要求
1.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民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评选,不得突破比例。
2.凡未按规定缴纳会费者,取消其评先资格。
3各分会评出的先进名单务必于
4.向厅直工会推荐的先进工会分会,工会小组和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需填报登记表和典型材料一式1份。登记表格填写要准确、清楚,统一用A4纸打印,严谨手填。
附件:1.评选条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