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招普[2015]9号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普通高校
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招办,省直管县(市)招办,有关高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豫教学〔2015〕24号)精神,我办制订了《2015年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今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简称“专升本”)不再限定推荐比例,考生群体状况也会相应变化,由此给考试管理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对考风考纪带来的新压力,各级招办要有充分的估计,及早筹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各地招办与属地有关高校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确保报名、信息采集、志愿填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失责,造成严重违纪舞弊的,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2015年3月19 日
2015年普通高校
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办法
一、报名
经教育厅审核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专升本考试网上报名。专科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考生报名工作。专科学校将本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加盖公章)报当地招办,招办据此发给考生报名序号,专科学校组织考生上网填报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0日9:00—3月25日17:00。
考生网上报名后还要进行现场照相、指纹采集、身份证信息读取验证和报名信息确认,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各地招办安排。报名信息采集办法参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考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14]17号)执行。
报名信息经省招办汇总校验,相关信息经教育厅复核,凡有关信息与专科学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省招办实行分类随机编排考场,考试科目相同的编为同一“考试科目代号”(附件1),同一市、县考试科目代号相同的考生统一混编。考场由省招办编排,市、县招办按省统一编排打印准考证后交由推荐学校于5月30日前发给考生。
(一)文化科目考试
考试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具体实施。考试时间如下:
6月7日 上午9:00-11:30英语
下午15:00-17:00 专业综合
考试结束后,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将考生答题卡随普通高考答题卡一并送交省招办,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评阅。
(二)术科考试
对需要参加专业术科考试的考生(报考专业为: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广告学、美术学、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市、县招办还要为相关考生打印专业准考证和每人4张同准考证照片,于专业考试前发给考生。
体育、音乐、美术类专业的术科考试由省招办组织,委托河南大学具体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体育专业考试内容为身体素质三项和专项技术,按普通高考体育加试的要求和标准执行,考试满分为150分。
身体素质三项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生5公斤、女生4公斤)。该三项为考生必考项目,每项各占总分的25%。
专项技术为:田径200米跑(男、女生)、400米跑(男、女生)、1500米跑(男、女生)、跳高(男、女生)、跳远(男、女生)、三级跳远(男生)、铅球(男生7.26公斤、女生4公斤)、标枪(男生800克、女生600克)、足球(男、女生)、篮球(男、女生)、排球(男、女生)、乒乓球(男、女生)、武术(男、女生)、体操(男、女生)。每个考生只能在以上专项考试项目中选定其中一项,专项技术占总分的25%。
考试时间和地点:4月26日,河南大学体育学院(河南大学明伦校区)。
2.美术专业术科考试科目为素描和色彩(各占 50%),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如下:
4月26日 上午 8:30-11:30 素描
下午 13:30-15:30 色彩
考试地点:河南大学艺术学院(河南大学明伦校区)。
3.音乐专业考试科目共三门,满分为150分。专业主科(100分,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门)、视唱(40分)和加试(10分,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门,但不得与专业主科重复)。
考试时间:5月11日至12日,考试地点:登封市崇高路8号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鹿鸣山庄)。
参加上述三类专业考试的考生报到时须带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市招办统一打印的4张照片,并按规定缴纳专业考试费(艺术类每人100元、体育类每人50元)。体育、美术类考生于4月25日17:00点之前到达考试地点报到;音乐类考生于5月10日下午至11日上午11:00点以前到达考试地点报到。
三、成绩公布与复查工作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可于5月27日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查询。对专业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书面提出复核申请。鉴于音乐、体育专业在考试现场告知考生成绩,考生如要求复核,应在考试现场提出申请。美术类考生要求复核专业成绩的,须于6月10日18:00前向所在县(市、区)招办提交《考生成绩复查申请表》,由市招办汇总后于6月11日前传真报至省招办普招处。复核结果由省、市、县招办逐级通知,告知考生。
考生文化成绩随普通高考成绩同时(6月25日零时)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对本人文化成绩有疑问要求复查的,应于6月27日18:00前向所在县(市、区)招办提交《考生成绩复查申请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招办领取复查结果。
四、填报志愿及录取
考生依据省招办印发的2015年专升本招生来源计划填报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办法另行安排。
每个考生可填报1-5个学校志愿,当报有2个或2以上志愿时,志愿间为平行关系。投档规则是:将该专业全体上线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高分优先的原则依次投档;当轮到某一考生出档时,按其填报的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学校(如该生所报学校均已满额,其档案将无法投出)。
录取工作与普通高考提前批同时进行。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按专业类别分别划定。专升本招生录取不加任何照顾分。
五、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剧、歌剧方向)招生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剧、歌剧方向)专升本招生考试办法的批复》(豫教学[2007]77号)精神,该专业方向将在全省音乐表演考生中招收。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的宣传、实施等具体工作由学校自行安排。专业考试合格人数按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专业考试合格成绩需在考试结束5日内将数据盘和成绩名单(纸质)报送省招办。
录取时,这部分考生按文化统考成绩加单考专业成绩的总分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专业单考合格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将单考院校志愿填在相应位置。参加单考的考生可兼报省统考院校。录取时,先进行单考院校的投档。单考录检完成后,再进行其他统考院校投档。统考院校投档时,将按平行志愿模式进行。
六、其他事宜
考生纸介质档案由推荐学校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办理。
考务管理、评卷管理、成绩管理均按普通高考的规定执行。考生报名考试费、信息采集费、网上录取费等按普通高考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填写《河南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所需试卷袋数统计表》(附件3)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随普通高考一并上报省招办。
附件:1.河南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考专业与考
试科目对照表
2.河南省2015年普通专科学校代码及名称
3.河南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所需试卷袋数统计表
附件1:
河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
报考专业代号、名称、考试科目代号与考试课程对照表
专业代号 |
本科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代号 |
专业基础考试课程 |
01 |
经济学 |
01 |
经济学 |
02 |
财政学 |
经济学 |
03 |
金融学 |
经济学 |
04 |
保险学 |
经济学 |
05 |
投资学 |
经济学 |
06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07 |
法学 |
02 |
法学基础 |
08 |
治安学 |
法学基础 |
09 |
侦查学 |
法学基础 |
10 |
刑事科学技术 |
法学基础 |
11 |
社会工作 |
03 |
教育学、心理学 |
12 |
思想政治教育 |
教育学、心理学 |
13 |
教育学 |
教育学、心理学 |
14 |
教育技术学 |
教育学、心理学 |
15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心理学 |
16 |
小学教育 |
教育学、心理学 |
17 |
历史学 |
教育学、心理学 |
18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教育学、心理学 |
19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教育学、心理学 |
20 |
物理学 |
教育学、心理学 |
21 |
应用物理学 |
教育学、心理学 |
22 |
化学 |
教育学、心理学 |
23 |
生物科学 |
教育学、心理学 |
24 |
生物技术 |
教育学、心理学 |
25 |
心理学 |
教育学、心理学 |
26 |
应用心理学 |
教育学、心理学 |
27 |
地理科学 |
04 04 |
高等数学 |
28 |
地理信息科学 |
高等数学 |
29 |
地质工程 |
高等数学 |
30 |
采矿工程 |
高等数学 |
31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高等数学 |
32 |
工业设计 |
高等数学 |
33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高等数学 |
34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高等数学 |
35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高等数学 |
36 |
机械电子工程 |
高等数学 |
37 |
汽车服务工程 |
高等数学 |
38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高等数学 |
39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高等数学 |
40 |
电子信息工程 |
高等数学 |
41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高等数学 |
42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高等数学 |
43 |
自动化 |
高等数学 |
44 |
通信工程 |
高等数学 |
4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高等数学 |
46 |
软件工程 |
高等数学 |
47 |
网络工程 |
高等数学 |
48 |
物联网工程 |
高等数学 |
49 |
土木工程 |
高等数学 |
50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高等数学 |
51 |
给水排水科学与工程 |
高等数学 |
52 |
城市规划 |
高等数学 |
53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高等数学 |
54 |
水利水电工程 |
高等数学 |
55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高等数学 |
56 |
测绘工程 |
高等数学 |
57 |
纺织工程 |
高等数学 |
58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高等数学 |
59 |
交通运输 |
高等数学 |
60 |
环境工程 |
高等数学 |
61 |
安全工程 |
高等数学 |
62 |
应用化学 |
高等数学 |
63 |
高分子材料工程 |
高等数学 |
64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高等数学 |
65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高等数学 |
66 |
建筑学 |
高等数学 |
67 |
生物工程 |
高等数学 |
68 |
药学 |
高等数学 |
69 |
中药学 |
高等数学 |
70 |
农学 |
05 |
动物、植物遗传学 |
71 |
园艺 |
动物、植物遗传学 |
72 |
植物保护 |
动物、植物遗传学 |
73 |
林学 |
动物、植物遗传学 |
74 |
茶学 |
动物、植物遗传学 |
75 |
园林 |
动物、植物遗传学 |
76 |
动物科学 |
动物、植物遗传学 |
77 |
动物医学 |
动物、植物遗传学 |
78 |
水产养殖学 |
动物、植物遗传学 |
79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06 |
管理学 |
80 |
工程管理 |
管理学 |
81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82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83 |
物流管理 |
管理学 |
84 |
会计学 |
管理学 |
85 |
财务管理 |
管理学 |
86 |
统计学 |
管理学 |
87 |
应用统计学 |
管理学 |
88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89 |
文化产业管理 |
管理学 |
90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管理学 |
91 |
公共事业管理 |
管理学 |
92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 |
93 |
档案学 |
管理学 |
94 |
电子商务 |
管理学 |
95 |
旅游管理 |
管理学 |
96 |
汉语言文学 |
07 |
大学语文 |
97 |
汉语国际教育 |
大学语文 |
98 |
秘书学 |
大学语文 |
99 |
日语 |
大学语文 |
A1 |
新闻学 |
大学语文 |
A2 |
广播电视学 |
大学语文 |
A3 |
广播电视编导 |
大学语文 |
A4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大学语文 |
A5 |
英语 |
08 |
大学语文、专业英语 |
A6 |
翻译 |
大学语文、专业英语 |
A7 |
商务英语 |
大学语文、专业英语 |
A8 |
临床医学 |
09 |
生理学、病理解剖学 |
A9 |
麻醉学 |
生理学、病理解剖学 |
B1 |
口腔医学 |
生理学、病理解剖学 |
B2 |
医学检验技术 |
生理学、病理解剖学 |
B3 |
医学影像技术 |
生理学、病理解剖学 |
B4 |
眼视光学 |
生理学、病理解剖学 |
B5 |
康复治疗学 |
生理学、病理解剖学 |
B6 |
口腔医学技术 |
生理学、病理解剖学 |
B7 |
护理学 |
生理学、病理解剖学 |
B8 |
中医学 |
10 |
中医基础 |
B9 |
针灸推拿学 |
中医基础 |
C1 |
体育教育 |
11 |
体育专业综合 |
C2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体育专业综合 |
C3 |
音乐表演 |
12 |
音乐专业综合 |
C4 |
音乐学 |
音乐专业综合 |
C5 |
舞蹈编导 |
音乐专业综合 |
C6 |
广告学 |
13 |
美术专业综合 |
C7 |
美术学 |
美术专业综合 |
C8 |
雕塑 |
美术专业综合 |
C9 |
视觉传达设计 |
美术专业综合 |
D1 |
环境设计 |
美术专业综合 |
D2 |
产品设计 |
美术专业综合 |
D3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美术专业综合 |
D4 |
动画 |
美术专业综合 |
附件2:
河南省2015年普通专科学校代码及名称
注:1.大学语文(07)专业综合袋数包括专业英语(08)所需的大学语文试卷。 2.专业英语(08)专业综合袋数应填专业英语所需的袋数。3.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填写一式二份,交省招办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