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 校网络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确保新闻宣传工作主动、 及时、准确、权威,不断提升校园网新闻发布的质量和水平, 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 一 章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校园新闻,是指在校园主网页及各 二级单位子网站(页)发布的文字新闻、图片新闻、视频新 闻,包括反映学校重大活动和各单位重要活动,反映学校在 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的 重要信息。
第二条 校园网新闻坚持“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 师生、面向基层、改革创新”的工作原则,坚持正确的宣传 方向和舆论导向,不断开创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更好 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校园网新闻实行分级管理。党委宣传部主管学 校网站主页的新闻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网站主页的 新闻管理工作。
第二章内容要求
第四条 校园网是社会了解学校的窗口,是学校展示高 质量发展成果的重要平台。新闻内容应重点聚焦宣传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全面反映学校改革发展建设情况和取得的 成果,充分展示学校形象和办学水平,为全面推进学校高质 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第五条 校园网新闻主要分为“校园新闻”“通知公告” 等栏目。
第六条 “校园新闻”栏目主要发布:
(一)学校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合作交 流、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彰显办学特色、办学水平、 教学科研实力、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新闻。
(二)学校主要领导参加的大型活动、工作安排、重要 会议,或陪同上级领导、专家学者来校视察指导、访问交流 的新闻。
(三)校内有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主办或承办的重要 会议、有较大影响的省内外学术会议的新闻。
(四)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或师生员工获得厅级以上 荣誉、奖励的新闻。
(五)省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对校内有关职能部门、教 学单位或师生进行正面采访或报道的新闻。
(六)与学校有关的其他重要新闻。
第七条 “通知公告”栏目主要发布:
(一)转发教育部、河南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等上级 单位关于课题申报、成果评定、评优评奖等重大活动的通知。
(二)及时发布学校关于招生、考试、招聘等重要工作
相关通知。
(三)其他需要发布的有关信息。
第三章新闻采写
第八条 采写报道主体:
学校重大活动(党代会、教代会、上级领导来访等)由 党委宣传部牵头采写,相关单位第一时间提供新闻素材;各 单位重要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 负责新闻稿件的编写。
第九条 新闻采写的原则:
(一)新闻采写应遵守真实、准确、及时的基本原则。
(二)及时性原则。学校发生的重大新闻,原则上在新 闻事件发生当日(最迟不超过24小时内)发布, 一般新闻 48小时内发布。超过3个工作日的新闻原则上不再发布。
(三)文责自负原则。新闻稿件实行实名制,供稿单位 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规范性、时效性负责。
第十条 新闻采写要素及行文规范:
(一)校园网发布的新闻要按照新闻的基本格式撰写, 体现新闻的及时性、真实性、可靠性,数据要准确,语句简 明扼要,无文字及标点错误,不得出现固有表述错误,切忌 语言含混、夸大事实。
(二)新闻标题应简明扼要,不使用过多修饰性词语; 新闻标题以报道内容为中心,获得重大成果或荣誉的师生, 其姓名可在新闻标题中出现;除上级领导、知名专家学者及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外,其他人员姓名原则上不在新闻标题中 出现;主标题一般不超过25个字。
(三)新闻时间统一记为“x 月 x日”,前面不用加年份, 后面可以标识到“上午8时”“下午3时”“晚8时”,一般 不具体到 “x 点 x 分”。
(四)新闻发生地点可明确到校内校外,标识到某栋楼 内,可具体到“第x 会议室”“大礼堂”“xx 教室”等, 一般 不用简称。
(五)新闻内容涉及的单位名称要精确,在文中第一次 出现要用全称,以后再次出现可用简称。
(六)新闻中涉及校外两个以上领导排序时, 一般应征 求党政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意见;涉及校内两个以上领导排序 时,应注意校领导排序,部门排序按照学校设立机构文件顺 序进行排序;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文中第一次要提及人物 职务全称,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 一般应采取“职务+姓 名”的方式,如“校党委书记xxx”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 xXx” 等,要避免“姓名+职务”或“姓+职务”的方式,多 位校领导出席的活动,也可采用“校领导 xxx、xxx”的简略 形式;社会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可适当在姓名后 加“先生”“院士”“教授”等;如无必要,一般不在姓名后 加“同志”“老师”“同学”等称呼,可称为“教师”或“学 生”。
(七)发布学校重大活动新闻,只出现校级领导职务和姓名,一般不出现部门领导的姓名和职务,只列出参加部门名称 。
(八)新闻稿件文字要严谨、简练、准确,语言要鲜明 生动、通俗易懂。 一般新闻稿件字数800字左右,重要新闻 稿件字数1000字左右,专题报道或理论文章一般不超过2000 字。
第十一条 新闻图片要求:
(一)新闻报道可配发相应图片, 一般新闻原则上不超 过3张,重要新闻原则上不超过5张,专题报道原则上不超 过8张。
(二)图片内容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 事件的进程。每张图片应有简要文字说明。
第四章奖惩及其他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新闻稿件责任人制度。坚持“谁主 管、谁负责”和“文责自负”原则。
各单位发布的新闻稿件需经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各系为 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为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征得主管 校领导同意后,党委宣传部对新闻稿件编辑、审核后发布; 各单位对新闻稿件内容的政治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对 违反本管理办法造成新闻宣传工作失误、对学校造成负面影 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 实行新闻发布工作考核评比制度。党委宣传 部定期对各单位在学校网站等平台发布的新闻稿件进行统
计评比,视情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作品予以表彰奖 励,并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完善基层单位新闻宣传员制度。各单位应指 派1名教师或干部为本单位专兼职宣传员(教工通讯员), 具体负责本单位新闻稿件的采写。
第十五条 各二级网站的信息发布,实行“谁发布、谁 负责”的原则,并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更新。党委宣传部会 同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等单位,加强日常监督和指导。
第十六条 各单位凡组织重大活动需要对外宣传报道 的,要提前告知党委宣传部,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安排和邀请 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报道。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私自 联系新闻媒体发布新闻,因私自发布新闻造成不良影响或引 发舆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领导责 任。
第十七条 建立不当信息报告机制。各单位要对新媒体 账号内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实行24小时监控。如发现有违法律规定、有悖社会公德、 有损学校声誉、固有表述错误等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有 关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党委宣传部和主管校领导。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 学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参照此办法施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