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一步巩固分类考试招生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的地位,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积极探索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选拔培养模式,增强职业教育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参加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进一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坚持在省教育厅、省招办领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规范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了提高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道的教师、管理人员和合作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一)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丙义
副组长:杨明喜  刘存龙  唐静州  梅  杨  焦  涛
成  员:郑  欣  韩应江  盛义岭  谷遂群  周思潮  郑日忠            
        王  琳  马新东  张思忠  骆  刚  赵肖丹  党志中王  辉   吴叶圣  王  铮  丁宪良  张华英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组、命题考务组、宣传组、技术保障组、录取工作组、监督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二)各小组牵头单位及工作职责
1、综合办公组。牵头单位: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各组工作;制定报名须知、报名信息审核确认、招生录取工作程序;招生计划上报审批;招生章程起草、报批、公示;招生政策咨询;组织考生报名等。
2、命题考务组。牵头单位:教务处。负责“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技能测试)方案及命题,考试(测试)试题的报备,召开考务工作会;免试考生相关证件的收取与验收,考试(测试)组织、评卷、成绩登录、汇总等。
3、宣传组。牵头单位:宣传部。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宣传工作方案策划和实施。
4、技术保障组。牵头单位: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信息网络技术支持。
5、录取工作组。牵头单位:招生就业处。根据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6、监督监察组。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负责制定监督监察程序,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追究考核、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7、后勤保障组。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负责考试(测试)时的后勤保障工作。
8、安全保卫组。牵头单位:保卫处。负责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测试)期间的车辆疏导、安全保卫、现场秩序及保密工作。
三、招生对象
已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者和已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
 
  
四、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 专业类别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学制 | 科类 | 
        
            | 土建施工类  | 建筑工程技术 | 300  | 三 年 | 文 理 兼 收 | 
        
            | 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  | 
        
            | 建筑工程技术 (装配式建筑工程) | 
        
            |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 
        
            |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 
        
            | 市政工程类 | 市政工程技术  | 70  | 
        
            |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 测绘地理信息类 | 工程测量技术  | 120  | 
        
            | 国土测绘与规划 | 
        
            | 道路运输类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40  | 
        
            | 城市轨道交通类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40  | 
        
            | 铁道运输类 | 高速铁道工程技术 | 40  | 
        
            | 建筑设计类 | 建筑设计 | 360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石材) | 
        
            | 古建筑工程技术 | 
        
            | 建筑室内设计 | 
        
            | 园林工程技术 | 
        
            |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 | 
        
            | 风景园林设计 | 
        
            | 城乡规划与管理类 | 城乡规划 | 20  | 
        
            | 建设工程管理类 | 建设工程管理 | 450  | 
        
            | 工程造价 | 
        
            | 建筑经济管理 | 
        
            |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 
        
            | 建设工程监理 | 
        
            | 房地产类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40  | 
        
            | 物业管理 | 
        
            | 财务会计类 | 会计(建设会计) | 40  | 
        
            | 安全类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20  | 
        
            | 建筑设备类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140  |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 消防工程技术 |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 自动化类 | 电梯工程技术 | 120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20  | 
        
            | 软件技术 |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 通信类 | 移动通信技术 | 40  | 
    
 
 
    如报名考生人数不足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数时,视报考人数的情况,将该专业类别的部分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类别;如果总生源不足,不足部分调转为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学校严格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五、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20日9时至23日18时,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法  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
    (三)报名须知  考生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志愿,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3月29日-3月31日登录我校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http://www.hnjs.edu.cn)。
(五)我校单独考试招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命题、考试和评卷
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一)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  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评卷  学校组织专家组成评卷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七、考核办法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一)“文化知识”考试要求
1.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原则上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等级最高的一科成绩,免“文化知识”考试。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和参加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知识”校考。
2.“文化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满分100分。
3.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折算原则: “A级”=100分,“B级”=90分,“C级”=80分,“D级”=65分。
(二)“职业技能”考试要求
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和高中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100分。
(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者,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可向我校书面提出免试申请: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八、日程安排
    
        
            | 程序 | 时间 | 工作内容 | 
        
            | 网上报名 | 3月20日--3月23日 | 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 | 
        
            | 免试考生证件验收 | 3月24日 | 符合免试的考生到我校教务处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上交《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下载地址www.hnjs.edu.cn/zjb/) | 
        
            | 打印准考证 | 3月29日--3月31日 | 考生登录我校单招报名系统直接打印准考证(http://www.hnjs.edu.cn) | 
        
            | 笔试、面试 | 4月1日 | “文化知识”考试时间为: 2018年4月1日9:30-11:00 职业适应性测试(技能测试)时间为: 2018年4月1日13:00-17:00 | 
        
            | 公布成绩 | 4月5日 | 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单独考试招生成绩 (http://www.hnjs.edu.cn) | 
        
            | 公示拟录取名单 | 4月9日--13日 | 在我校网站上公示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http://www.hnjs.edu.cn) | 
    
九、录取办法
(一)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的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二)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
(三)根据录取总分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并报河南省招办审核备案,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五)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一视同仁,考生入学报到后享有同等待遇,不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且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
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当年全国高校统一考试招生。
(六)录取结果从我校网站查询(http://www.hnjs.edu.cn)。
(七)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八)对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照省招办《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费用预算
    
        
            | 招生宣传 | 考务 | 
        
            | 招生 简章 | 广告 投入 | 宣传差旅费及其他 | 试卷 印刷费 | 其他 | 
        
            | 6万 | 10万 | 5万 | 0.2万 | 4万 |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工业路25号      
邮    编:450064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875029、67427510、67875027
传    真:0371-67875029        
学校网址:http://www.hnjs.edu.cn
招生邮箱:hnjszsy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