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新闻   >   正文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指南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8-03

 

 

   我校现已建立起奖、助、贷、勤、减免等完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为依规、合理分配资助资源,使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将在每年九月中旬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现将相关问题汇总如下。

一、什么是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是指通过材料审核、民主评议等方式来判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一项工作,是学生享受资助的前提。

二、哪些学生可以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呢?

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三、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会得到什么帮助呢?

1.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可缓缴学费、住宿费;

2.可以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利息;

3.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4.二、三年级学生可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

5.优先享受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各项校内资助政策。

四、申请生源地或者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将钱存进通知书中的银行卡里吗?

不需要。如果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请不要将任何费用存进通知书中的银行卡中。

五、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什么时候开始呢?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一般安排在九月中旬。

六、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第一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请提供以下材料: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请同学们如实填写表格信息,家庭所在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一个章即可)。

2.家庭主要成员(共同居住)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及赡养老人户口页)。

3.如家庭属于低保户、特困职工户或建档立卡困难户,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4.如家庭主要成员或本人为伤残人员,须出具伤残人员的伤残证或伤残鉴定书复印件;如为重大疾病患者的或长期患慢性疾病的,须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病历或疾病诊断证明。

5.如家庭需赡养老人, 须在“高等学校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有关信息” 栏中“其他情况”写明是独立赡养还是共同赡养,老人人数以及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若身体患有疾病,须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病历或疾病诊断证明;

6.如家庭遭遇地震、旱灾、洪灾、泥石流、雪灾等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须在“高等学校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有关信息” 栏中“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写明因灾造成的损失情况。

7.如有遭遇重大突发事件的须在“高等学校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有关信息” 栏中“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写明情况。

注:上述证明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记入学生诚信档案,取消学生申请奖助学金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纪律处分。

七、老生已经参加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了,还需要准备这些材料吗?

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家庭经济状况无明显变化的,只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即可;如果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明显好转,可不参加此次认定;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更加恶化,可补充相关材料。

八、如果还有问题想咨询,怎么联系呢?
如你还想进一步了解学校详细的资助政策和资助信息,可以登录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www.hnjs.edu.cn/xsc)、联系QQ:32825634或关注建院学生资助公众号。

 

下载: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请关注建院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

 

请关注建院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

招生电话:0371-6787502767875029 传真:67875007 邮编:450064

工业路51号 工信部:豫ICP备05026112号 河南省:豫ICP备41010329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