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豫建院〔202148

 

 

关于印发《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

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1521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学院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强全校信息化统筹规划,规范学校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保障项目实施质量,提高项目建设效益,根据教育部《教育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学校围绕智慧校园建设,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纳入学校预算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信息化软件系统建设。包括各类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涉及全校业务范围的应用系统及应用平台的采购、开发和集成(不包括仅供各单位内部使用的专业软件、教学软件、操作系统、子网站),各类中间件、数据库等建设以及后期的维护和升级。

(二)信息化相关的硬件设施建设。包括校园网络、监控、计算机机房、多媒体机房、网络安全设备、服务器、存储等设施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建设(不包括仅供各单位内部办公使用的计算机、打印机和其他网络及多媒体设备),以及后期的维护和升级。

第三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是指对项目申报、论证、审批、立项、建设、验收、升级、维护和服务等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分工负责、资源共享和需求引导的原则,以服务师生为根本出发点,防止盲目立项和重复建设。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是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贯彻执行学校制定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对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指导和决策。

第六条 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技术论证、项目技术实施落实、项目监督指导和验收等工作。

 

第三章 申报与立项

第七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申报、论证由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报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对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进行考察,并在申报表中填写意见。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对申报表的内容进行需求、技术、安全等级保护等方面的审核,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立项申请的必要性、技术性及可行性论证。

第八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标由发展规划处负责。 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和发展规划处将通过论证并同意立项的项目汇总后报学院审定。

第四章 建设

第九条 确定承建单位后,由申报单位牵头组织实施,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进行技术协助和指导,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发展规划处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实行全程监督。

第十条 承建单位、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按照确定的安全保护等级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等级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 在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建设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有关信息化项目的管理规定,接受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的项目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十二条 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个别项目确需延长建设周期的,须报请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批准。

第五章   验收

第十三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招标技术要求、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技术协议、合同以及其他商议的内容进行验收,并形成初步验收结论。

第十四条 通过初步验收的项目,由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发展规划处组织学校相关单位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对信息化项目预期目标实现情况、与智慧校园集成情况、安全风险评估、文档完毕情况、项目作用和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估和评价。学校验收结论应及时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以利于项目建设单位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 项目验收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登记和财务报账。

 

第六章 管理与维护

    第十六条 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做好信息化项目的后期运行和维护,提供机房网络环境、软件运行环境、域名解析、智慧校园平台对接等技术支持。

第十七条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行与管理工作。各建设单位至少配备一名信息化建设管理员并报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备案及接受相应培训,信息化建设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在业务上接受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二)定期检查应用系统的运行状况,并配合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完成网络安全隐患排查;

(三)监督承建单位按合同要求开展常规质保运维服务。

各建设单位信息化建设管理员如有调整,须及时报送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备案。

 

第七章 系统信息安全

第十八条 学校所有信息化建设项目均需通过安全评估,其中重要信息化软件系统建设项目还需达到相应的安全等级保护,方可对外提供服务,并接受学校或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

第十九条 各建设单位应遵守国家信息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并确保本单位提供的上网信息的真实性。直接发布其他部门交换共享的数据,必须经过数据来源部门的认可。

 

第八章   责任

第二十条 对未经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审核的信息化相关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不得接入学校网络,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不负责管理维护及技术指导,所产生的故障和事故责任由相关单位负责。

第二十一条 由各单位牵头建设的信息化项目,接受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的审核和监督,建设单位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积极进行推进和实施,申报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业务管理,信息中心负责技术协助。如果申报单位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投入使用,并且无实质性的客观原因,认定为项目建设失败,在以后年度核减或停止审批该单位的信息化项目。

第二十二条 学校信息化项目实行“谁申请谁负责,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项目建设申报表


附件: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化项目建设申报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填表日期

 

立项时间

 

结项时间

 

建设目标

给出本项目所要解决的业务问题,能达成什么样的目的(可附页)。

建设内容

应说明所需软硬件系统的种类、数量及其用途,对于复杂的软件系统应详细描述该系统的功能或软件需求(可附页)。

预计投入

资金预算、用途及编制依据,不列人员经费。

(可附页)

运行机制

请建设单位给出项目建设期间的人员安排,本系统与学校其他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需求,系统建成后各功能(或软件需求)的业务操作人员(或岗位)及其职责。

(可附页)

申请单位

意见

 

 

 

单位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专家组意见

 

 

 

 

                         _________________   

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意见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院领导意见

 

 

 

      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21521日印发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