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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2学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1-03点击数:

  

 

各单位:

为做好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见附件1),学院将组织2018-2019-2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要求

(一)本着必要、合理、适当的原则,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二)岗位工作时间主要为课余时间、周末、节假日等,不能与学生的学习时间相冲突;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三)所设岗位要求安全、无毒、无害,学生力所能及,且岗位学生不能替代校内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

二、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审批程序

(一)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并与本岗位上目前在岗勤工助学学生充分沟通,确定在岗且无需重新招聘学生名单,同时填报《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申请表》)和《2018-2019-2学期在岗且无需重新招聘学生信息表》(见附件3)。

(二)《岗位申请表》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19110日前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图书馆一楼东侧106室,联系人:常洋,联系电话:67875023,电子版发送到32825634@qq.com中。

2018-2019-2学期在岗且无需重新招聘学生信息表》电子版于225日前发送到32825634@qq.com中。

(三)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学生工作处汇总反馈,并公布各用人单位勤工助学需求、招聘条件、工作内容等信息。

三、其他事项

(一)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勤工助学岗位申请数量,并安排专人负责申报、招聘、管理和考核等。

(二)勤工助学是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部分技术性岗位可酌情考虑。

(三)各用人单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有害身心健康的、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

(四)严格勤工助学管理、考核和报酬发放。根据《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及时上报报酬。学生参与校内非营利性单位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从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中支付;学生参与校内营利性单位的勤工助学活动,其劳动报酬原则上由用工单位支付;

(五)各用人单位组织勤工助学活动中应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树立劳动观念,培养勤俭节约的美德及艰苦奋斗作风。

(六)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工作处。

 

 

  附件1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doc

 附件2:用工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固定岗位).xls 

 

  附件3:2018-2019-2学期在岗且无需重新招聘学生信息表.doc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工业路 51 号 

邮 编 450064   电 话:0371-6787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