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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7-12-13点击数:

 

 

各系:

根据《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保障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校园贷监管整治力度,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现就在我校进一步开展“校园贷”专项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各系要组织本系辅导员、学生认真学习《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保障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要将文件中“各地金融办(局)和银监局要在前期对网贷机构开展校园网贷业务整治的基础上,协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杜绝网贷机构发生高利放贷、暴力催收等严重危害大学生安全的行为。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等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同学,做到文件精神人人知晓,条条入心。

二、加强教育引导,树立绿色健康消费观念

1.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各系可通过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校园网贷典型案例分析讨论等活动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利用校园网、微信、展板、校园广播等多形式多渠道树立勤俭节约、自强自立方面的先进典型,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

2.普及金融、网络安全知识。各系可通过组织举办报告会、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金融信贷和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常识,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

3.组织开展校园贷风险告知活动。各系可自行设计《校园风险告知书》并组织学生开展签名活动,呼吁学生抵制不良网贷,倡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远离网贷避陷阱,健康消费拒陋习”理念。

三、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实时预警机制

1.掌握消费动态。各系可通过辅导员、学生干部等队伍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关心关注学生消费心理,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帮助学生科学制定消费计划,结合实际,量入为出。

2.加强日常排查。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各系可通过校园网、微信、展板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对排查中确已发现的已经参与网络借贷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

四、增强防范意识,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1.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各系要适时引导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尤其警惕熟人推销,增强学生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2.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各系要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主动出击,报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学生安全。

五、扩大精准帮扶,确保资助到位

各系要进一步加强国家奖、助、贷、勤、减、补及学校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使那些需要资助,特别是在学费、生活费等方面有保障性需求的学生,都能够明了政策、清楚办理流程,保证资助政策占领高地,不良网贷无孔可入。

六、活动开展时间

201711月—12

七、建立不良校园贷责任追究机制

学校将就开展校园贷教育、警示、排查、处置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因校园贷引发恶性事件或造成重大案件的,要倒查倒追相关责任人,发现未开展宣传教育、风险警示、排查处置等工作的,予以严肃处理。

八、活动要求

各系须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成效,并于122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总结、活动图片、新闻报道)纸质版和电子版(32825634@qq.com)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处

2017116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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