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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09-09点击数:

各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财〔201773号)文件精神、《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明确 乡村振兴期间如何延续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的函》和《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暂行)》(附件1),为保证我校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进一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对广大在校学生进行精准资助,现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20202021级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

二、认定程序

1.提交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困难情况认定申请材料。

2.班级评议。辅导员组织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认定工作,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认定情况。

3.各系认定。各系资助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审核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上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确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并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查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三、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918日前,收集学生材料。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填写《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附件2),并收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所需相关证明材(附件3)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家庭经济状况无明显变化的,只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

第二阶段:923日前,完成班级评议。为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隐私和评议工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请各系加强班级评议小组的培训,并签订《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承诺书》(附件5)。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学生申请和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根据《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得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测评分值进行合算归档,完成班级初评,上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评名单。

第三阶段:929日前,完成各系认定工作。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评名单进行审核。924-29日进行公示,公示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929日前各系完成 “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 http://gxzz.haedu.gov.cn/(学生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的录入、审核工作。

第四阶段:1013日前,学校审核、公示及上报。108-1013日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学生对评议过程及结果的咨询投诉,无异议后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上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五阶段:1024日前各系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工作报告电子稿发至450671089@qq.com

  1. 其他相关要求

    1.坚持原则、留存材料。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认定程序,做好详细记录,建立困难学生档案,认定工作要留存各级认定小组会议纪要。

    2.关注重点。各系在开展认定工作时,要将因汛因疫受影响困难学生,“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低保、城市困难职工等家庭的子女和特困人员,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困难认定范围。

    3.评分公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国家助学贷款审核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单位要认真组织、深入调查、广泛听取意见。原则上,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应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测评分值从高至低依次获得,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换。

    4. 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的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应不在工作范围之外泄露、谈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涉及到受助学生的任何事项,都应征求学生本人的同意。

    5.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等级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日期相互告知,便于接受全校师生及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监察。

    6. 各系将《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备案表》(附件5)《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表》(附件6)和在所在系范围内公示3日,将公示材料电子版和其他材料一并发于指定邮箱。

    7. “ 十四五”过渡期内,享受原建档立卡资助政策的学生范围是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已进行标注)。

    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 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8.鉴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生不在学校的现实状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材料先收集、审核电子材料,通过视频会议等形式在线评审。纸质材料于新生报到后2周内收集完毕,整理归档。

     

    附件:

    1.《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班级评议小组承诺书》

    6. XX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表》

    7. 河南省艰苦边远地区县名单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92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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