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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4-25点击数:

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发展,积极探索辅导员工作新模式、新方法,增强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打造学校学生工作品牌和特色,根据《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豫建院〔2021〕98号)的通知要求,现决定面向全校开展“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每个“辅导员工作室”须明确自身重点建设方向,具体围绕教育部第43号令明确的高校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即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九个方面,结合实际工作凝练而成。

二、申报条件

1.主持人为一人,应具备一年以上辅导员工作经验。主持人原则上为在职在岗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校(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作为主持人,原则上只能负责1个工作室。

2.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一定的学生工作实绩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具有自身特色,主持过校级以上学生工作课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生工作论文,个人获得过校级以上学生工作表彰奖励等。

3.工作室成员由主持人根据工作室实际需求在全校的专职辅导员与专业教师范围内负责遴选。成员的擅长领域或所学专业可作为遴选条件,鼓励跨专业、跨系、跨部门组建,工作室一般不少于5人。    

三、工作任务

1.理论研究。围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题研究,建设期内,每年度至少完成以下其中一项任务:(1)承担一项校级以上研究课题;(2)提交一篇研究报告;(3)撰写并发表一篇5000字以上的思政教育相关的论文。

2.实践创新。结合工作室建设方向,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和载体,着力培育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形成可操作、可借鉴、可推广、可示范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每年度至少举办一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前沿性规律性问题理论工作研讨。

3.理论宣讲。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方面定期开展理论宣讲,每名成员每年度至少面向学生宣讲一次。

4.成果转化。建设一个在全校乃至全省有影响力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域公众号,定期推广理论研究、实践创新和团队建设等成果,定期推广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四、支持措施

1.学校对纳入立项建设的工作室,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各工作室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经费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2.工作室所在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支持开展课题研究、交流研讨、论坛讲座、培训考察调研、成果发表出版、新媒体建设等工作,帮助工作室选配好成员。

五、组建程序

本次工作室组建将分四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申报阶段。各单位择优推选主持人,明确建设方向,联系确定工作室成员。各申报主持人认真填写《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于2022年5月17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邮箱2228900457@qq.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交至学生工作处。

3.评审公示阶段。由学生工作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资质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后无异议,确定工作室名单。

4.授牌阶段。由学生工作处组织为确定成立的辅导员工作室授牌。

5.建设阶段。每个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一年,期间将进行中期考核和期满验收。中期考核不合格将限期整改,合格则继续建设,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工作室。

4.联系人:张志,联系电话:67875023

 

 

 

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24日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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