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2-26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有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校党委《关于印发<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考评办法>的通知》(豫建院党〔2017〕32号)要求,现对学校201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先进集体包括文明单位、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家庭;先进个人包括文明教工和文明学生,在职教职员工可参加文明教工的评选,全日制在校生(除2019级新生)可参加文明学生的评选。

二、评选标准

1.文明单位标准为:班子团结作风民主,理论学习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创建活动丰富,积极开展各类文明活动,法纪观念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内外环境优美,服务质量优良。

2.文明班级标准为:班级组织健全,干部能以身作则,全班同学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诚实守信,每次出勤率在90%以上,学习总评成绩在同年级前五名。

3.文明家庭标准为:家庭成员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学习和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邻里关系良好。

4.文明宿舍标准为:宿舍成员思想品德高尚、内务卫生优秀、住宿秩序良好、综合素质优良。

5.文明教工标准为:政治立场坚定,工作作风正派,道德品质良好,工作业绩突出,认真学习精神文明建设理论,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6.文明学生标准为: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见义勇为、关心他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具有良好的学风,本学年各科成绩考核及格,课程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

三、有关要求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是全面深化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活动有序进行。

(二)要结合各单位实际,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三)评选组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教工由各单位组织评选申报,文明教工推荐名额详见附件7;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以各系为单位组织评选申报,文明班级推荐名额为各系班级总数的5%(不含2019级新生),文明学生推荐名额为各系学生总数(不含2019级新生)的2%,文明宿舍推荐名额为各系学生宿舍总量(不含2019级新生)的2%。

(四)材料报送。各单位推荐文明单位需填写文明单位推荐表(见附件1),推荐名额5个,推荐文明家庭、文明教工需填写文明家庭、文明教工申报表(见附件4、附件5),各系推荐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需填写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学生申报表及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6),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装订,经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于1月3日下午5:00之前,报送学校文明办。在勤工助学岗位上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可由用工部门推荐至校文明办。

附件:1.2019年度文明单位推荐表

2.2019年度文明班级申报表

3.2019年度文明宿舍申报表

4.2019年度文明家庭申报表

5.2019年度文明教工申报表

6.2019年度文明学生申报表

7.2019年度各单位文明教工推荐名额分配表

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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