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公告 正文

入馆教育

作者:时间:2014-04-24点击数:

    没有一流的图书馆,就没有一流的大学。——郭沫若

    图书馆与师资、实验室并称大学办学的三大支柱,是大学的信息中心和学习研究中心,是大学的“心脏”。图书馆的重要地位由此可见!那么,我们该如何充分的利用图书馆呢?下面针对新读者初涉图书馆常遇到的几个问题进行简单解答。

一、图书馆在哪里呢?图书馆在哪些时间向读者开放?

因我院新图书馆大楼正在建设中,图书馆现暂时设在C座一楼。

开放时间:

1.图书借阅

周一至周五

上午:9点——11点30(周一上午内部整理不开馆)

下午:2点30——4点30

2.报刊阅览

周一至周日

上午:8点30——11点30

下午:2点30——20点

二、图书借阅证如何办理?能借几本书呢?借阅期限又是多长呢?

    新生入学发的校园卡(饭卡)即是借书证,待新生报到结束后由图书馆统一进行开通。若丢失,请及时到图书馆办公室C112进行挂失。

    每张图书证最多可借阅三本书,每本书的借阅期限为一个月。若在一个月内不想归还图书,可到图书馆还书处,凭本人图书证进行续借。续借期为一个月。注:每本书只能续借一次。超期不还者,我馆将暂停其图书证。开卡须先到图书馆参加义务劳动,我馆将视其劳动情况再进行开通。

三、借阅期间,图书丢了怎么办?图书损坏了如何赔偿?

    图书不慎丢失,应及时到我馆办公室E112进行咨询,原则上应以版本相同的书赔偿;若买不到,须按照规定以三倍书价进行赔偿。图书损坏后,我馆将视其损坏程度进行罚款。因此,请同学们在借书时仔细检查图书是否破损,并告知我馆老师进行处理。

四、读者进入图书馆有哪些要求呢?

    总的要求是:遵章守纪,文明借阅。具体要求请观看我馆宣传栏。下面提醒读者们“三不准”:

不准衣冠不整者进入

不准携带食物、饮料进入

不准使用他人书证进库借阅

    最后,图书馆全体教师热情欢迎新同学前来咨询借阅,我们将竭尽全力为你服务!

  • 推荐资源
  • 联系电话:55176291/6292/6293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工业路25号 邮编:450064 豫ICP备17006345号    郑公网安备41011743011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