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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馆员文明公约

高校图书馆是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科学文化知识的殿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和窗口;图书馆工作人员是科学文化知识和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和实践者,肩负着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为搞好图书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特制定文明公约如下:
1.读者第一,服务育人。一切为了读者,为了一切读者,为了读者一切。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开放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擅自离岗,不串岗,有事及时请假。
3.文明服务,热情周到。上班着装得体,仪表整洁,举止庄重;礼貌相待,态度和蔼,多用“请”“谢谢” “抱歉”等礼貌用语;不在岗位上大声讲话、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玩游戏、吸烟等。
4.环境优雅,卫生整洁。书架、书刊摆放整齐有序,窗明几净;书刊、借阅证等轻递、轻接、轻放,保持室内安静。
5.做好咨询,有问必答。自己解答不了的问题,应提供进一步咨询的部门或途径,不敷衍了事,尽量满足读者的合理要求。
6.处理违章,公正合理。既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又尊重读者的权益,对违章的读者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好言相劝,以理服人,无论何种情况,不恶语训斥读者,更不讽刺、侮辱读者。
7.虚言纳建,改进工作。主动听取读者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8.开拓创新,钻研业务。工作认真主动,与时俱进,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文化和专业素养,积极开展学术研究。
9.相互尊敬,团结协作。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共同营造宽松、和谐、讲求奉献的人际关系和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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