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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我校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8 责任编辑:刘国徽 点击:[]

    为切实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实验实训室运行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函〔2022〕165号),文件要求,开展2022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做好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的组织工作,深入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抓好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全校各类实验实训室(机房)及相关实验实训场所。

检查重点: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防火疏散、环境卫生、用电安全等安全问题。

三、工作安排

1、各单位自查自纠(2022年4月6日-4月17日)

各单位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和自身实际,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年)》(附件1),制定自查方案,对实验室、实训室、机房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建立自查台帐,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版于 4 月 18 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2、学校现场检查(2022年4月19日)

学校成立由保卫处与实验实训中心组成的实验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全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现场出具书面整改通知。

3、限期整改落实(2022年4月20日-4月30日)

各部门在收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进行逐项整改落实。各部门须在4月30日前整改完毕,并向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提交整改报告。

联系电话:0371-67875059

联系人:黄志钢 刘国徽

邮 箱:shixunzhongxin@hnjs.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2.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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