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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士官学员招生及士兵提干条件和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7-03-3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2017年度士官学员招生需求

招生范围:

2015年入伍义务兵、2014年入伍士官,参加任职技能培训和报考高技能人才培训班的可放宽到2009年(含2009年)入伍的初级士官。

考试科目及特点:

军事和文化两门。获得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二等奖以上的可免试保送入学,获三等功的录取时加30分。

报考程序:

个人申请基层推荐医院体检机关考核单位公示单位审批。

部队优秀士兵提干条件和相关政策

源整理:国防部网、中国军网

士兵提干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基本素质

政治立场坚定,军事素质过硬,文化基础扎实, 有发展潜力, 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

2、学历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的,主要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办公室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 入伍, 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也可以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 历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三本)且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

3、专业要求

男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推荐对象专业不限。女大学 毕业生士兵提干推荐对象主要是理工类以及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 理类,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类专业。其中,非理工类专业 入伍、 从事通信专业的女大学生士兵且通信专业分业科目考核成绩达 到良好以上的,可以纳入通信类专业选拔范围。

4、入伍时间

截止 6 月 30 日,入伍 1 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 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 2 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 以上。

5、现实表现

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 个人;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 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 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军事训练标兵。

6、年龄

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 26 周岁(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军区级以上单位树为重大典型、 表 彰为英模人物的, 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 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 1 岁。

7、身体心理

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 和心理测试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列为士兵提干对象:

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班长或者副班长的;

获得三等功或者军队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

国家“211 工程”院 校毕业的;

军队建设急需的国家级或者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毕业的;

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或者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或者全日制本科毕业 且取得双学士学位的;

在师以下作战部队或者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服役的。

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 立志献身国防事业;

中国共产党党员;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表现突出,军政素质兼优,有较高的群 众威信;

在推荐单位担任班长 1 年以上(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1 月 1 日), 技术尖子须在本岗位连续工作 3 年以上, 具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和管理能力;

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必须获得1次二等功或者2次三等功以上奖励;

选拔对象年龄不超过 25 周岁,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以及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少数民族选拔对象,可放宽到 26 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1 月 1 日。

士兵提干选拔的程序

组织推荐。团、营级单位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在个人申请的基 础上,全面衡量申请对象条件和现实表现,对符合提干对象条件的,逐级研究推荐,报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其中,基层党支部应当指 导军人委员会,按照规定组织民主推荐,参加推荐的人员,不少于本 单位实有人数的五分之四,赞成人数少于参加人员三分之二的不得推 荐。

考察筛选。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会同其他机关,对大学毕业 生士兵提干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考察,根据推荐计划筛选确定公示人选,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师(旅)级单位 党委根据考察和公示情况, 研究确定推荐对象, 报军级单位政治机关。

资格审查。军级单位政治机关,组织提干推荐对象档案材料审查和 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应当在军队中心以上医院或者相当的地方医疗机 构,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实施。档案材料审查和体格 检查合格的,经军级单位党委批准后,报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

考核审批。军区级单位司令部机关会同政治机关集中组织提干推荐对象 进行军事职业能力考核。 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按照总政治部下达计划 和考核成绩确定提干对象,报总政治部核准后下达提干批复。

 

 

士兵提干军事职业能力考核的内容

军事职业能力考核

全军统一命题,内容包括军事科目考核、综合 知识与能力考试、心理素质测试。军事科目考核包括入伍训练、分业 训练两部分。其中,入伍训练考核由师(旅)级单位组织,分业训练由 军级单位组织;军区将对部分入伍训练科目进行集中抽考。综合知识 与能力考试包括军事知识、 基本常识、 分析推理和综合能力四个部分; 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考试内容增加科学文化知识部分。

心理素质测

试采用总部下发的“心理测试系统”进行测试。入伍训练科目考核、 心理素质测试,其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提干和保送入学对象。军事科目考核成绩按满分 50 分折算后,和综合知识与能力考试 成绩(大学毕业生士兵考试满分 400 分,优秀士兵保送入学考试成绩 满分 500 分)相加计入总分。

面试

届时,军区还将对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进行面试,面试成绩计入总分。按照总分排名择优选拔大学毕业 生士兵提干和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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