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强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形式,推进在校大学生核心价值观学习与践行,树立大学生励志成材的典型,发扬迎难而上、自强不息的榜样作用,现启动第一届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的评选工作。具体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7年5月至6月
二、评选原则
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好中选优”的原则。
三、评选条件
申请参评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2.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关心时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4.遵纪守法,品德高尚,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5.在困境中能不畏困难、自立自强、拼搏奋进、乐观向上;
6.在学习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无不及格情况;

 

7.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四、评选程序
1. 5月9日-5月18日,报名阶段:凡符合条件的学生,采取个人自荐、辅导员推荐等方式上报院系,由各系审核、公示,并向学院推荐。土木工程系、工程管理系不超过8人,建筑系不超过7人,设备工程系不超过4人,建设信息工程系不超过3人。
2.5月19日-5月22日,初评阶段:学院组织评委对各系推荐的人选进行初评,从中遴选出候选人15—20名,并公布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接受广大师生的评议和监督。
3.5月23日-5月27日,终评阶段:学院通过组织网络投票和评委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以得票高低确定前10名评为“自强之星”, 10名之后评为 “自强之星”提名奖。
五、评审材料
个人自荐或者其他方式推荐的学生需填报以下材料:
1.《“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评选申报表》;
2.《“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评选事迹材料》,按要求提交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格式撰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勇于拼搏进取的感人故事、大学期间取得的成绩、个人的成才展望等;个人简介(100-200字,用于网络投票)
3.提交推荐人选的清晰个人彩色全身照片一张。
七、奖励表彰
(一)学院发文表彰“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1000元;“自强之星”提名奖,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500元。
(二)通过展板、校园网、广播、公众号等多种校园媒体对“自强之星”的事迹进行宣传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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