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时间:2021-06-16

学校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2021〕211号)文件(见附件1)的要求,现将具体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1.推荐对象: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已入选“333 人才工程”“555 人才工程”“811 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2.推荐名额:河南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名。各系部根据实际酌情推荐,原则上每部门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年龄原则要求:高校一般应在 45 周岁以下(1976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3.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4.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

三、报送材料

各系部请于6月25日前将推荐报告及《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报至组织人事处,逾期视为放弃推荐。候选人其他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欢欢 联系电话:0371-67875012

附件:

 附件1 关于做好2021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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