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时间:2021-04-28

院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1〕1号)精神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包括中原学者、中原领军人才、中原青年拔尖人才3个层次13类项目,共计划遴选200名左右。

二、申报条件

具体类型和条件参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1〕1号)文件规定(见附件)及各人才项目遴选平台申报指南。

(一)中原学者

申报中原学者,详见《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学者申报指南》

http://kjt.henan.gov.cn/2021/04-14/2126203.html

(二)中原领军人才

1.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申报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详见《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http://kjt.henan.gov.cn/2021/04-14/2126311.html

2.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申报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详见《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http://kjt.henan.gov.cn/2021/04-14/2126198.html

3.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申报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详见《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产业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http://kjt.henan.gov.cn/2021/04-14/2126221.html

4.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

申报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详见《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企业家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http://gxt.henan.gov.cn/2021/04-09/2123607.html

5.中原文化名家

申报中原文化名家,详见《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文化名家申报指南》

https://news.dahe.cn/2021/04-19/827692.html

6.中原教学名师

申报中原教学名师,详见《关于遴选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学名师(职业院校)候选人的通知》

http://jyt.henan.gov.cn/2021/04-27/2134785.html

7.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详见《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http://hrss.henan.gov.cn/2021/04-13/2124854.html

8.中原名医

申报中原名医,详见《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名医申报指南》

http://wsjkw.henan.gov.cn/2021/04-15/2127221.html

9.中原技能大师

申报中原技能大师,详见《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技能大师申报指南》

http://hrss.henan.gov.cn/2021/04-14/2126449.html

(三)中原青年拔尖人才

1.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

申报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详见《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申报指南》

http://www.hast.net.cn/general?id=37379

2.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

申报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详见《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青年拔尖人才(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申报指南》

http://hrss.henan.gov.cn/2021/04-14/2125841.html

3.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

申报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详见《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申报指南》

https://news.dahe.cn/2021/04-19/827689.html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向所在部门申报,按照豫人才办〔2021〕1号文件规定和各人才项目遴选平台准备材料。

2.部门审核。各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提供申报人现实表现情况(1人一份),加盖公章。

3.复核及评审。组织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做好遴选、评审等工作。

4.校党委研究。校党委研究确定我校“中原英才计划”推荐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别报送上级遴选平台部门。

四、相关要求

1.中原英才计划申报工作政策性、导向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通知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每一位人才。

2.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确保人选质量。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有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遴选资格。

3.请各单位于5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3份、电子文档1份(刻录光盘),分类报组织人事处。各项目申报书、具体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详见文件各遴选平台网站。

联系人:冯永纲  电话:67875012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组织人事处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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