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优化省直职工部分门诊慢性病病种申报及鉴定流程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时间:2021-05-31

各省直参保单位、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门诊慢性病申报及鉴定流程,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豫劳社医疗〔2001〕1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及鉴定流程的通知》(豫社保〔2019〕35号)精神,现就调整省直职工部分门诊慢性病病种申报及鉴定流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具体内容请下载附件查阅: 豫医保中心(2021)3号文,关于优化慢病申报及鉴定流程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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