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06

学校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3〕3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指南》要求,现就做好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从事自然科学(不含医学)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全职在豫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推荐对象和条件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人选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引领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

(三)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获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第一名)。

注: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列为推荐对象。

三、推荐名额及程序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宁缺勿滥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把关工作。严格对照条件要求,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并负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若有符合条件的可推荐1人,于9月7日16:45前将纸质版报送组织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组织人事处邮箱(jyzzrsc@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学校将组织校学术委员会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我校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申报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申报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申报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三)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推荐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李欢欢 联系电话:67875012

附件: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人员业绩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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