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做好2023年教师节评优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8-17

院属各单位:

2023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9个教师节,为提前做好2023年教师节先进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节拟表彰类别及名额

学院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共计105名。

二、推荐原则

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综合考虑多岗位兼职工作情况进行择优推荐(专任教师可以参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兼任一线教学任务的辅导员可以参评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兼职辅导员可在教学系部推荐优秀辅导员等)。

三、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照高校关于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辅导员的评选标准,按照教师节各单位分配名额(附件1)进行民主推荐,推荐时应优先考虑向教学一线倾斜,综合考虑本单位管理、工勤等不同岗位的推荐比例,同等条件统筹兼顾单位人员的均衡性,尽量避免重复表彰。

(二)研究人选。院党委根据各部门各类推荐情况,统筹研究确定“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人选。

(三)公示。院党委研究通过的各类优秀人选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

(四)表彰。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发文并进行表彰。

四、时间安排

推荐结果报告请于8月24日(周四)下午3点前报送组织人事处,各类推荐名单请按得票高低排序,同时需提交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加盖部门公章的各类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和简要事迹材料一份。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注重实绩,树立正气,评出真先进、真典型。各单位要正确对待教师节评选推荐工作,按照评选程序和要求,严格评选标准和条件,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确保把教学、管理、服务岗位上表现突出、敢于负责、出以公心、不怕得罪人、群众公认、有担当有作为的优秀同志推荐出来。在师德师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发现问题的,群众公认度不高的,均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二)要严格参照标准及推荐比例,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推荐,禁止超比例推荐和逾时推荐。对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重大异议的,经核实,上报人员名单作废,单位分配指标取消,本学年不得再参评各类先进。

附件: 附件1.2023年教师节表彰各类推荐名额分配表 .pdf

       附件2.2023年教师节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组织人事处

2023年8月17日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组织人事处 电话:0371-67875012 传真:0371-6787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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