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河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时间:2023-01-02

院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河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届河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本届评选推荐范围为河南省行政辖区生产服务岗位一线工作的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我校可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择优推荐1人。

二、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须来自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秉承工匠精神。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在技能技艺方面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业有重要影响。

原则上从获得省辖市和省行业(部门)技术能手称号人员中推荐,优先推荐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从事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手参加国家级一类竞赛、世界技能大赛的职工或教师。现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退休人员不得作为推荐对象。已经获得过“河南省技术能手”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和评选程序

(一)河南省技术能手由个人申报,并填报《河南省技术能手申报表》(见附件1)。

(二)学校按照评选范围、条件和分配名额,负责组织选拔和推荐,不得多头推荐,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对公示通过的人员按照排名顺序将相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议和公示,印发表彰决定。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表(1份)。

(二)申报表(一式2份)。

(三)事迹材料(1份)。主要包括候选人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取得成绩在省内、国内、国际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数字量化反映)。事迹材料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四)证明材料(1份)。主要包括能够证明个人技术技能水平、技术贡献、主要成果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主要技术技能成果支撑材料;所获荣誉或奖项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所获荣誉称号要求由低一级向高一级(即市或县、省、国家)依次写明。

五、表彰奖励政策

(一)对评选通过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

(二)对获得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纳入“河南省高技能人才库”管理,并择优推荐“中原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的评选。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结合推荐活动,大力宣传优秀高技能人才先进事迹,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严格标准程序。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技能水平、工作业绩和一贯表现,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伪造身份、事迹或不按照条件、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撤销推荐对象资格,并视情况取消推荐单位下一届评选表彰资格。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于1月12日中午12点前将《河南省技术能手申报表》(见附件1)、《河南省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事迹材料、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欢欢 联系电话:67875012

附件:

 附件1河南省技术能手申报表.doc

 附件2河南省技术能手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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