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01

学校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9〕138号)文件的要求,现将具体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1.推荐对象:主要推荐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专业领域中做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具有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2.推荐名额:河南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名。各系部根据实际酌情推荐,原则上每部门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以上条件需同时具备。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1.各系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推荐人选;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选;根据评选结果,报领导研究确定学校侯选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2.各系部要紧密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从本单位实际出发,严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切实做好人选推荐的各项工作。

3.各系部于4月8日前将推荐报告报至组织人事处,逾期视为放弃推荐。候选人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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