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时间:2019-02-22

各教学系部、各相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2号)文件要求,2019年所有在岗(包括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上学习即日起开始。

一、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安排

(一)学习内容与时间要求

2019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为:“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专题系列课程,“乡村振兴助力精准扶贫”专题系列课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专题系列课程。公需科目选修课程主要围绕科技前沿、经济热点、传统文化、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内容,由网络学习平台提供免费课程,供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个人需求自主选学。

(二)学时要求与服务保障

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30学时,分为必修、选修两部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必修课内容学完后需参加考试,合格后记入继续教育证书;选修课内容学完后不用考试,直接记入当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具体上传资料及学分认定详见附件),公需课和专业课学时累计不少于90学时。

公需课听课网站为4处,即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网址:haacee.org.cn/服务热线:4009931991);河南专技在线(网址:hnzj.ghlearning.com/服务热线:4008370611);大豫专技网(网址:hnzj.haust.edu.cn/服务热线:4008250799);河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hnzj.chinahrt.com/服务热线:4000666099)。请仅选择一家网站学习,无需多重选择。

专业课学时请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nzjgl.gov.cn/),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专业课时上传材料请查看附件,严格按要求上传,否则会被退回)。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时参加学习,在网络培训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网站上留存电话或学院组织人事处。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凡未完成规定学时学分者,不得申报和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得推荐为学科带头人、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省级专家等各级各类专家的候选人。自2019年起,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不得参与当年度单位评先评优。

请各部门认真阅读附件。

附件: 专业学时申报类型需提交相关材料说明等文件.docx

组织人事处

2019年2月22日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组织人事处 电话:0371-67875012 传真:0371-6787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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