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校内教学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时间:2018-06-30

为进一步挖掘我校师资潜力,充实师资队伍力量,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按照《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资格认定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教学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申请教学资格的人员范围包括各行政部门人员、系部教学管理人员、从事系部学生管理工作人员。

经学校认定已具有教学资格的管理人员、原是专职教师转到管理岗位人员不必再次申请认定。

二、申请条件

申请教学资格认定人员应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或具有讲师、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3.申请担任的课程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认定程序

1.资格审查:7月2日周一 9:00-12:00

符合条件者由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同意后,将申请表、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组织人事处审查,审查结束原件退还。

2.教学及专业技能测试:7月3日周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教学及专业能力测试评价。测试以说课形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说课时需提供教案5份,专家组根据需要提问1-3分钟,提问内容包括教学基本技能、专业基本知识等。测试结束,专家组出具评价报告。

3.认定结果

组织人事处根据专家组测试评价报告,报学校研究,并公布结果。

组织人事处:李欢欢    联系电话:0371-67875012

教   务   处:刘奇才    联系电话:0371-67875033

附件: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资格认定申请表.doc

组织人事处    教务处

201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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