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0-09

学院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现将2015年我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111日上午9:00-11:30

  考试课程:教育理论。

  二、报考条件及政策

  (一)报考人员范围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的通知》(豫教资办[2004]8号)规定,报名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人员,必须是各高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不在规定范围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有关规定,在2013年度、2014年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本年度不得申请。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同一申请人在一年内不能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即申请人如在上半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时,已获得某种教师资格,下半年则不能再次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二)政策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于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笔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面试。

  三、报名流程与安排

  (一)时间安排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109日至121200

  2.现场确认。1011日至12日(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 17:30)。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jszg.heao.gov.cn进行注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流程包括审核考生资格和身份、读取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指纹信息、采集照片信息、现场缴费、打印含有考生信息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签字确认。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由所在系(部)统一填写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见附件1),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所在部门统一报送组织人事处(行政楼312),经审查确认无误后,开具“报考证明”。考生凭此证明和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二七区招生办公室(二七区政通路106号,电话:66969803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1)材料审核。考生报名须提供“报考证明”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审核后身份证原件退还考生,复印件和“报考证明”留存市招办。

  (2)信息采集。材料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信息、指纹信息和考生照片信息。

  (3)现场缴费。根据省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今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暂按每人每科41元收取报名考试费。未在现场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将取消其当次报名考试资格。

  (4)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完成信息采集并缴费后,将现场打印含有考生信息的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认真阅读、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留存联交由考生妥善保管。

  四、其它有关事项

  (一)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后,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1026日至1031日)登录“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jszg.heao.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交验准考证、身份证和诚信考试承诺书方可进场参加考试。

  (二)违规处理。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三)合格证明。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合格考生信息可上网查询,没有书面合格证明。

  五、重要说明

考生在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本通知,本人亲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的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后将不能更改。禁止他人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灏  高艳辉  林海羽 

    联系电话: 67875012

 

组织人事处    

2015109 

附件1河南省2015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doc

附件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文件(豫招自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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