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贯彻国家、省、市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制定学院就业工作规章制度,拟订学院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具体部署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

2、组织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及用人单位走访,进行毕业生就业工作调研,为学院教学改革、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

3、开拓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建立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基地;

4、研究和了解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动态变化,广泛搜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为毕业生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就业招聘信息;

5、组织安排各种类型的毕业生供需见面洽谈会,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

6、加快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负责学院就业信息网建设和维护;

7、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培训,管理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8、制定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方案,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信息库,并开展就业困难毕业生跟踪服务;

9、接待和处理用人单位、学生来访,做好毕业生就业咨询服务工作;

10、开展对专兼职就业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11、按照要求编制并上报毕业生生源、就业方案数据库、就业进展情况及就业率;

12、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的发放、审核、鉴定工作;

13、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做好毕业生人事档案的接收、托管、寄发等工作;

14、教育、引导毕业生文明离校、及时报到、按时上岗、爱岗敬业;

15、分析总结年度就业工作成效,编制就业工作白皮书;

1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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