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需求统计调查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2文章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人:崔彩 浏览次数: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教办学〔2017〕710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推进落实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普通高校

毕业生需求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掌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的实际需求,引导高校更加准确地按照用人单位的需求培养适用人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对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求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豫人社函【2017】168号),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高校、中等专业学校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宣传、推动与落实,确保本单位及所属机构,于11月30日前登录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hnbys.gov.cn)或河南就业网(http://www.hn91w.gov.cn)、中国中原人才网(http://www.zyrc.com.cn),点击“河南省高校毕业生需求填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逐项完成填报工作。

二、认真组织,动员落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高校、中等专业学校首先要积极完成本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的填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通知并督促所辖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和所属机构及时到网上填报信息;各高校、中等专业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动员与学校有联系的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进行网上填报,确保各类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统计数据更加完整、真实有效,以利于高校更好地按照用人单位的需求培养人才,推进解决毕业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

三、广泛宣传,形成制度。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高校、中等专业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络及其他宣传平台,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社会发展对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才需求调查统计制度的意义、内容和做法,引导动员各类用人单位于每年9月底前积极主动地做好网上填报工作。

各高校及省属中等学校请与11月30日前,将宣传、动员用人单位网上填报的做法,以书面材料形式报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会,对按时认真完成填报和动员工作的高校,可在参加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办理就业手续、查询年度毕业生生源情况、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联系人及电话:

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 吴建中 0371-65798608

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会 卢建杰 0371-87528838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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