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5文章来源:通知公告 发布人:张盼第 浏览次数:

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河南省毕业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8〕75号),文件精神,我省决定对2018届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审核、发放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我校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6类2018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已获得201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5.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6.特困人员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以上情形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1.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正、分级管理、集中办理、统一发放、专款专用的原则。

2.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每人1500元,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将申请表(附件1)、就业创业证和申请资格证明(附件5)(均为原件)在2018年3月20日前按顺序排好后报到所在系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时均须由所在系部审验原件,严格把关。

2.附加条件:今年所有申请人员必须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料提交但是创业证尚未办理出来的,只需提供资料受理名单汇总表。未申领《就业创业证》的毕业生请务必同时提交相关申领材料(详见附件4)。

3.学校初审。各系部应在2018年3月25日以前将符合条件的名单汇总表(填写附件3)、《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附件2)、个人申请材料、《就业创业证》发放登记台账(附件4)汇总后一并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4.学校复核公示。学校对系部上报的数据进行复核,并于2018年4月2日—9日在就业网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上级财政部门将核准后的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毕业生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相关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这项工作。

2.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充分利用QQ群、飞信群、微信、微博等形式,在2018届毕业生中对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相关政策进行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请。

3.我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招生就业处67875027;纪检监察室67875015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对相关举报投诉,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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