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豫建院〔2018〕90号)

作者: 时间:2018-12-20 点击数:

各教学系(部)、实验实训中心: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立项建设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通知》(教高〔2017〕730号)和《关于公布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教高〔2018〕1058号)文件,经学校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我校建筑工程技术教研室、工程造价教研室先后被认定为2017年度、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并予以立项建设,工程材料课程教研室等8个基层教学组织获准合格备案(见附件1)。为保证各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将对2017年、2018年认定为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并获准立项建设的建筑工程技术教研室、工程造价教研室等2个教研室和2018年获准合格备案的工程材料课程教研室等6个教研室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其中,建筑工程技术教研室要在继续开展项目建设的同时做好2019年期满验收准备工作。各教学系(部)要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优秀和合格基层教学组织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各专业(课程)教研室在教学组织、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发展等方面的职责与任务。

二、项目建设期为两年,建设期满后,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核验收,合格基层教学组织由学校组织考核验收,省教育厅抽查复核。对未达到优秀或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的,省教育厅将取消其称号并通报。

三、我校已获准立项建设和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要认真对照达标创优建设标准,巩固已有优势,找出差距不足,明确建设任务,科学规划,编制达标创优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任务书,按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四、尚未立项建设备案的其他专业(课程)教研室、实验实训中心等基层教学组织应按照达标创优建设标准,做好分年度达标创优规划,并把建设规划报教务处备案。

五、学校将根据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条件保障,健全激励机制,到2020年,全校基层教学组织达到要求,达标率在90%以上。各系(部)要按照标准和指标要求分别编制2018年获准立项建设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合格备案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任务书》(附件4),并结合本系部尚未立项建设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实际情况制定《分年度达标创优规划进度表》(附件5),加盖部门公章后于12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图书馆7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0516806@qq.com,作为省教育厅和学校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刘奇才 联系电话:0371-67875033



附件:1.《我校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建设名单》

      2.《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

      3.《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

      4.《河南省高等学校达标创优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任务书》

      5.《基层教学组织分年度达标创优规划进度表》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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