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6-2017-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1-28 点击数:

学院各系(部)、各部门:

期末考试是检查学生学习情况的有效手段,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加强考试过程的管理,端正态度,夯实责任,严肃考风考纪。2016-2017-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于19周进行,为做好我院期末考试工作,特将相关考试要求重申如下:

一、组织管理

1.期末考试工作由教务处总体负责并整体部署。公共课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工作。其中英语(一)、数学统一考试,公共考查课的考查时间报教务处随机抽查。其他课程由系部负责组织考试。基础部负责公共课程试卷的印制、批改、成绩输入、试卷及成绩单移交系部等工作。系部负责组织专业课程的试卷印制、批改、成绩输入、试卷及成绩单存档等工作。各系部应设置学生作弊曝光台,对考试违纪学生严格处理,及时统计上报。

2.教学督导组负责对所有考场监考人员的监考纪律、试卷及试卷的批改进行督查。

3.学院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配合做好考试期间试卷印制、车辆安排、考试场地(用电、大门开启)、师生餐饮等工作。

4.教务处成立巡考小组,负责检查各考场监考情况和考场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系部应在考试前两周将考试方案、命题人及科目报送教务处。

二、试卷编制要求

试卷必须套用规范模板。试卷用B4纸打印;字体为小四;间距1.5倍。每份试卷必须有答案,(手写答案用红笔),答案纸用B5纸打印。试卷提交时需提供试卷纸质版、电子版、答案、命题分析表。出卷教师和试卷保管人员应严格遵守试卷保密制度,严防漏题、泄题事情发生。

三、考风考纪

各系部主任为本系期末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做好考试组织工作。考前各系部要召开考务工作会议,明确考务、监考教师、辅导员考试管理方面的责任与义务,要做到“明确制度,要求规范,狠抓落实,强化管理”,使每位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进行考场管理。加强对监考教师的管理,学习《考试管理规定》和《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学习《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监考教师守则》,明确监考教师职责,考试期间加强巡考力度。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做好学生诚信考试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场守则》并在教室明显位置张贴。树立“认真复习、诚实应考”的良好考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的不良习气,维护良好考场秩序和考试纪律。

四、时间要求

1.公共考查课考查时间各部于12月1日前报教务处。

2.考试方案(包括考场安排、命题人及科目、系部巡考、考务人员)各系部于12月15日前报教务处。

3.英语(一)、数学考场安排各系于12月15日前报基础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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