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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7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已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对于提升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送新时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工作,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媒体宣传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网站、两微一端等载体,发布《条例》全文、公益广告、宣传视频、宣传画册、专题解读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的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学习培训

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条例》,并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做到带头宣传《条例》、带头遵守《条例》、带头监督《条例》执行,提高全体成员信用意识。

三、开展征文比赛

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征文以心得体会、诗词歌赋等形式,自拟标题,自选角度。字数不超过2000字。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系部师生参加,保证征文稿件数量和质量。各系至少报送2篇,其他单位至少报送1篇,并附表标明“征文题目、作者、系部”等信息。征文仅发送电子文档。学校将成立评审组对报送的征文组织评审,对优秀征文获得者授予荣誉证书并通报表彰。征文于7月30日前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cb@hnjs.edu.cn。

四、加强组织保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宣传贯彻《条例》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要做好宣传工作活动图片、文字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将总结材料纸质版于7月10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xcb@hnjs.edu.cn。

党委宣传部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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