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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6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https://www.hnzjgl.gov.cn/info/1049)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

(一)公需科目学习

1.公需科目必修课

主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爱国奋斗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能力、知识产权等专题教育学习内容;

2.公需科目选修课

主要围绕科技前沿、经济热点、传统文化、职业素养、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内容。

3.公需课网络学习平台(任选其一)

(1)河南专技在线(http://hnzj.ghlearning.com/);

(2)大豫专技网(http://hnzj.haust.edu.cn/);

(3)河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hnzj.chinahrt.com/);

(4)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http://www.haacee.org.cn/)。

(二)专业课学习

2020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学时认定标准参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121号)(附件1)。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后,按照专业学时申报类型需提交相关材料说明(https://www.hnzjgl.gov.cn/node/124),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学时申报,经本单位系统管理员审核后,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复审,再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完成时间

因个人学习相关材料需通过省住建厅复审和省人社厅备案,建议专业技术人员在11月30日前完成本年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继续教育证书打印

根据豫人社办函〔2017〕197号文件精神(附件2),自2017年12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电子证书,原印制的纸质证书过渡使用至2019年10月30日自行作废。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时申报,按规定程序经审核合格后,自动生成加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用章”的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服务平台”自行打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统一使用A4纸打印。

三、其它事项

(一)专业技术人员注册

尚未完成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注册的教师,请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nzjgl.gov.cn/)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由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进行审核通过。

(二)各单位管理员备案

各单位指定1名系统管理员,负责审核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信息、学时申报等日常系统管理工作。各单位因机构调整、工作变动,系统管理员发生变化的,请于4月10日17:00前报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备案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69662903@qq.com。

请各单位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更多信息可登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hnzjgl.gov.cn/)查阅、下载。

联系人:冯永纲      电话:67875012

附件:

 附件1: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pdf

 附件2: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的通知.pdf

 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备案表.xls


组织人事处

2020年3月16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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