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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学校全体教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办外﹝201997号)文件要求,我校推荐2019国家公派研究生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10-31日。申报人员在此时间内做好准备工作,完成网上报名,并准备两份纸质申请材料。

二、申请资格

1. 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居权。

2.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3310日以后出生)。

3. 申请人应为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未进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生及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不可申报。

4.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相应条件(见附件)。

三、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4.国内导师推荐信;

5.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联合培养计划;

7.国外导师简历;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以上十一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或上传的附件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误传漏传或材料和要求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四、审核时间

请有意向的教师于2019326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两份)交科研外事处(图书馆楼706房间)。逾期视为放弃此次项目推荐。

联系人:周利华   电话:55178901

 

附件:1. 教办外〔2019〕97 号.docx

      2. 《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留金选[2018]10054号).pdf

 

科研外事处

201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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