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评选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豫建院文〔2018〕13号)文件要求,根据各单位推荐,结合日常工作,经校党委会研究同意,拟表彰、推荐以下单位和人员(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向校文明办(电话:67875087)、纪检监察室(电话:67875015)反映。
附件:2018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各类先进名单
校文明办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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