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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8-11-21     责任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1.2 目的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速安全防控机制,通过修订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1.3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做好预案演习,提高防范意识,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早解决。制定预案是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师生员工充分了解发生重大事故时的安全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及时报警,自助自救,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

(2)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学校党政“一把手”是维护稳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区分不同的事件类别,根据“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加强协调指挥,建立突发事件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处置突发事件,要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分不可结”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依法办事,合情合理,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1.4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机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5 适用范围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全校性的或超出事发部门、单位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学校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按照国家分类方法,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类事故。包括飓风、龙卷风、暴雨、寒潮、高温、浓雾、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等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

(2)事故灾难类事件。包括校园内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事故,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水、电、气、油等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大型群体活动事故,以及其他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突发灾难事故。

(3)公共卫生类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4)社会安全类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重大校园治安、刑事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5)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校园网和信息系统发生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施设备故障和灾害性事件等。

(6)教育考试安全事件。主要是学校组织实施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的试卷(答卷)安全保密事件,考试实施中出现群体舞弊、阻碍考试等突发事件,以及网络有害信息等影响考试及社会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1.6 突发事件的级别划定

按照突发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

1.7 应急预案体系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学校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学校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学校制定并公布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目前主要有以下专项预案:

1).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重大刑事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4).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5).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6).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大型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8).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0).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突发事件事故应急预案

11).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活动事故应急预案

12).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安全应急预案

13).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由学校有关部门制定。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2. 组织机构

2.1 应急处置机构

(1)学校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成 员:党政办、人事处、财务处、团委、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图书馆、后勤处、各系主任、书记。

(2) 社会安全、事故灾难类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组 长:主管学生工作、保卫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学生处处长、保卫处处长

成 员:教务处、团委、后勤处、学生处负责人,各院系总支书记

(3)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类事件处置小组

组 长:主管后勤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后勤处负责人

(4) 教学类突发事件处置小组

组 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教务处负责人

成 员:各系主任、信息处、体育教研室负责人

(5) 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小组

组 长:主管信息工作副院长

副组长:网管中心负责人

2.2 现场指挥系统

(1) 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

由院长负总责,各主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单位统一行动。

(2)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

非正常工作日执行三级值班制度,即学校领导值班、有关部门值班、业务值班。

2.3 应急联动机制

按照“有效控制、就地解决”的原则,处理预测将要发生或处置已经发生的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与学校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沟通协调。处置小组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努力把突发事件消除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社会秩序的失控和混乱。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信息与报告

(1) 信息报送原则

向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突发事件的信息是高校的重要工作职责。学校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信息和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在上级规定时间以内上报,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信息内容要真实、客观,不得主观臆断;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随时续报。

(2) 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

学校各部位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报本部门、本单位领导,部门单位领导应立即电话报告学校领导,学校有关部门应按领导指示向上级电话报告。要密切关注事态的变化和发展,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2)紧急文件报送

电话报告之后,学校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在最短时间内以书面正式向上级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学校报告。

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时间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有无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造成的影响程度;事发单位和相关部门已开展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校内外及媒体对事件的反应;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2 预防预警行动

(1)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经常开展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急处置队伍的理论素质、实践技能、指挥和实战能力。

(2)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和必要的经费。

(3)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各自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开展部署,迅速通知相关部门采取行动,尽力防止事件的发生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3 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I级,红色)、重大(II级,橙色)、较大(III级,黄色)、一般(IV级,蓝色)。

(1)I级事件(红色预警):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对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形成严重危害与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校内聚集事件失控,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火灾、爆炸等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地震、飓风特严重的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2)II级事件(橙色预警):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对较大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与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与其他高校串联聚集趋势,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的群体性事件;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受伤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III级事件(黄色预警):较大突发事件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与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校内出现罢课、罢餐、聚众闹事、非法集会及游行示威等突发事件;涉及师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死亡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火灾、爆炸等事故;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4)IV级事件(蓝色预警):一般突发事件是指对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轻度危害与威胁,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于校园及周边不安定因素引发的上访、聚集等事件;除上述I、II、III级以外的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火灾、爆炸等一般事故;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4. 响应程序

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后,事发部门应立即作出响应,并报学校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在一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按照“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处置方案;确定联系人和通讯方式,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各相关小组,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种类和事态发展的需要,选派有丰富经验的人员共同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应做好控制工作,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报告相关信息。

5.应急保障

5.1 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通讯设施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5.2 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开展工作。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稳定维护工作等人员组成;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的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积极开展对应急预备队的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习,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5.3 物资保障

学校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特殊应急物资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装备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通道保持畅通,确保运输便利和安全。

5.4 资金保障

学校应急资金纳入财务预算,学校保证充足的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5.5 基本生活保障

后勤处、财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卫生所等有关部门做好受灾师生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师生员工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5.6 医疗卫生保障

后勤处、卫生所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事发地点的请求,及时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

5.7 交通运输保障

党政办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保卫部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8 治安维护

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武装部队,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学校秩序。

5.9 人员防护

指定或建立与人口密度、校区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5.10 通信保障

党政办、学生处、保卫处及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确保通信畅通。与电信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协商,建立专用通信网络。明确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中各自的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协同动作。

5.11 公共设施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

5.12 科技支撑

有关部门和科研教学单位,要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和引进,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我院公共安全科技水平。

6. 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部完成,不稳定事件得以平息,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I级、II级事件的处置由各相关处置小组、事发单位将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上报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报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审定、批准后,作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III级事件处置由事发单位报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与上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后决定应急结束;IV级事件处置由学校自行决定应急结束。

7. 善后与恢复

7.1 安抚工作

妥善做好各类突发事件中伤亡人员的安抚工作。

(1)对死亡人员的家属进行人道主义的抚恤、补偿或赔偿。

(2)对受伤和患病人员继续进行治疗和救助。

(3)查清参加保险的人数和种类,并帮助联系理赔,及时由保险公司作出赔付。

认真及时清查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写出书面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严格信息发布制度,慎重、适时发布有关信息,稳定师生情绪,做好舆论导向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7.2 思想教育工作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特点和师生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1)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感情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可以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以及校园网等形式和渠道,加强正面的引导和教育,保护师生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倾向,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2)属于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等突发事件,要全面、准确、客观地通报情况,适时开展科学技术、防灾救灾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3)属于改革发展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开展有关政策的宣传,加强法制教育,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而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

7.3 恢复与重建

在做好善后工作的同时,立即着手恢复工作,在科学评估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重建能力以及可以用资源的基础上,认真制定重建和恢复计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为尽快恢复正常运行秩序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对因发生突发事件而受影响的教学、科研等,要摸清情况,调整相关计划,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恢复重建工作由学校和地方政府负责。

需要国家援助的,由学校向人民政府提出主示,并上报恢复重建计划。

7.4 调查与评估

有关部门要会同事发单位,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学校作出报告。

院长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学校汇报。

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总结工作。对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积累的有效做法和措施,要认真加以总结,修订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对于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鉴。

在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因玩忽职守、渎职失职而导致突发事件发生或因处置不力,造成事态扩大和严重损失的,应依法追究起刑事责任。

8.监督管理

8.1 预案演练

保卫处协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要结合实际,在校区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8.2 宣传和培训

保卫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统一的培训大纲和教材,编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通俗读本。党政办、学生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关方面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要有针对性地在校区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8.3 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附则

9.1 学校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与发展,及时调整应急处置措施,以提高突发事件处置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9.2 本预案内涉及的专项突发事件为社会安全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自然灾害类和考试安全类五项。

9.3 学校各部门应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9.4 相关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由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各领导小组成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遵守工作纪律,并确保通讯联系的畅通、便捷。

9.5 本预案由党政办制订并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修订和完善。

9.6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群体性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 实施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性发生在校园内外的,由各种原因诱发的,涉及师生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闹事、冲击校园以及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等,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稳定安全的群体性事件。

1.1 学习、就业、生活压力导致个别学生心理问题。

1.2 国内外重大政治事件引发的校园稳定问题。

1.3 学校教学实验实习、学习、生活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问题。

1.4学生学习生活条件中可能引发的问题。

1.5 毕业生中存在的思想认识及过激言行导致的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

1.6 “法轮功”“全能神”或其他邪教对师生员工学习生活的影响问题以及校外邪教分子对学校的干扰问题。

1.7 学生违纪所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问题。

1.8 校外人员滋扰事端、冲击校园引发的各种不稳定事件。

1.9 毒品的危害问题。

1.10 消防安全事故问题。

1.11 重大自然灾害。

1.12 其他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或重大突发性问题。

2. 实施原则

处置群体突发事件坚持立足于疏导、教育、化解矛盾的原则。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根据事态的性质、原因、规模、危险程度和事态的发展状况,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做到把握时机、快速反应、讲究策略、区别对待。坚决、果断、依法、稳妥地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各种人民内部矛盾,要平息事态,绝不能使矛盾激化、性质转变。要想方设法,力争从根本上、源头上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对于有人借机煽风点火,挑起事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协助司法机关坚决予以打击处理。

3.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院长

副组长:主管院领导

成 员:党政办、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保卫处、后勤处、各系、部负责人

4.报告

学校各单位出现有群体性事件苗头时,要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如果群体性事件发生,并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时,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学校要及时向教育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 实施步骤

5.1 如果发现学校有突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有事件预警苗头的处室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并做好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坚持24小时值班,快速反映,妥善处理,力争将事件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处于戒备状态,保证联络畅通;加强信息管理尤其是校园网管理,防止有害与错误信息传播。

5.2 一旦发生事件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主管部门和公安内保部门通报情况。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工作小组按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5.3 突发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治安保卫组要立即出动,管制现场,防止事态扩展。迅速调集力量,封闭现场和相关区域,必要时采取区域管制等手段。

5.4 各小组分工,互相配合,疏导、疏散人群,迅速恢复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

5.5 对借机挑起事端,煽动、打、砸、抢、烧的犯罪分子,治安保卫组要作好调查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及时处理。

5.6 组织机动力量或有关人员,加强对学校重点要害部门(如财务处、食堂等),动力能源等关键设备和剧毒、放射性、爆炸物品(如实验楼各实验室)的安全警卫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6. 实施要求

全院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领导,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和领会预案精神,做好预案的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广大学生和职工的预案意识,要充分调动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党员在关键时刻敢于牺牲、敢于奉献、临危不乱的优良作风。同时安排好应急的人力、物力和财产,确保应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重大刑事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及果断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学生非正常死亡、失踪事件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扰乱校园秩序事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尽可能将各种损失和伤害降低到最小程度,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实施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是指即将发生和正在发生的扰乱校园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师生安全健康,规模较大,影响恶劣的各种治安刑事案件、群体性暴力事件和冲击校园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事件。

2.实施原则

2.1 快速反应,迅速控制的原则

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有发生苗头或正在发生时,现场责任人要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进行有效控制和及时报警,学校保卫部门要快速反应,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有效控制,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向公安机关救援。

2.2 统一指挥,系统联动的原则

治安刑事案件一旦发生,性质恶劣,影响极大,学校应急预案全面启动,学校党政负责同志及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立即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各应急工作小组在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分工配合。

2.3 果断处置,恢复秩序的原则

事件发生后,要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置,尽最快的速度消除在校园的影响,快速恢复秩序。

3.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学生、保卫工作院领导

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学生处处长、保卫处处长

成 员:教务处、团委、后勤处、各系、部负责人

4.实施报告

学校一旦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科学采取应对措施。院级应急预案全面启动,如果有人员伤亡,学校应及时向教育厅报告。

5.实施步骤

5.1 校园一旦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受害人或在场人要立即向学校保卫部门或“110”报案,院保卫部门接警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平息事态,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向公安部门救援。

5.2 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决定预案启动,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全面指挥开展工作,各应急小组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各司其职,快速进行控制、疏散、抢救和恢复秩序等工作。

5.3 事态控制后,治安保卫组要对现场进行保护,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5.4 宣传教育组要很快组织力量,深入学生中进行宣传,消除恐慌,稳定情绪。

5.5 事件发生后,要迅速成立善后处理小组,在对事件原因很快开展调查,提出处理方案的同时,要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联系,告知事件原因、处理办法和可能的结果,作好安抚学生和家长工作。

5.6 涉及学校责任和第三方责任的,应尽早咨询法律,征求依法处理的措施和办法。

6.实施要求

6.1 全院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领导,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预案精神。

6.2 在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所有参与工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不得请假。

6.3 参与活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有效应对火灾,提高险情前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尽量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以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 实施内容

消防应急预案,是在学校获知火灾险情将要发生或者发生后,学校所采取的一种积极的、有准备的、有组织的预防或抢险救灾行动方案。其内容主要是:科学灭火;疏散转移人群、财物;抢救人员财物;安置人员;生活医疗供给与保障;稳定人员情绪;治安保卫;快速恢复秩序等工作。

2. 实施的原则

2.1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在获知险情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后,学校党委和行政对火灾应急处理应统一指挥,并及时向消防部门、教育厅报告。同时,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2.2 系统联动,快速反应的原则

一旦险情发生,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相关成员要立即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各院系、处室负责人和学生工作人员,包括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立即组织疏散学生和职工到安全地带;后勤保障立即进行生活供给工作。形成全院系统联动、快速反应的工作格局。

2.3 教育宣传,确保稳定的原则

险情一旦发生,要采用多种手段进行科学宣传教育,耐心的说服引导,稳定师生情绪,以避免由于恐慌造成混乱,导致加重伤亡和损失后果。确保稳定和抢险秩序。

3. 领导机构

组 长:主管院领导

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学生处处长、后勤处处长、保卫处处长

成 员:各系、部负责人

4. 实施的步骤

4.1 如果有险情预报或警示,火灾应急预案将全面启动。领导机构和工作小组马上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坚持24小时值班,划定安全地带,清理疏散通道,保障疏通工作顺利进行。物资供应和物资储备工作立即开展。宣传教育组开展科学宣传,引导师生和职工科学防范,避免过分恐慌而造成混乱局面。

4.2 一旦险情发生,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工作小组按照工作职责分工,立即全面开展工作。现场疏散组、现场灭火救护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灭火疏散和扑救工作,并迅速如实向119报告火情和火场情况。将学生和职工迅速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地带(操场和广场)。治安保卫组立即封闭现场划定警戒线。后勤保障组同时进行物资供给、医疗救助和生活保障工作。

4.3 在险情持续阶段,宣传教育组,要采用各种方式对师生员工进行科学宣传教育、稳定情绪、化解矛盾,确保广大师生员工思想稳定,积极有序的渡过难关。

4.4 在险情持续期,对于趁乱挑起事端,煽动打、砸、抢、烧破坏应急秩序的犯罪分子,治安保卫组要做好调查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及时处理。

4.5 险情过后,各工作小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尽快恢复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地震应急办公室立即组织灾情调查,并将受灾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

5. 实施要求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领导,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和领会预案精神,做好预案的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广大学生和职工的预案意识,要充分调动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党员在关键时刻敢于牺牲、敢于奉献、临危不乱的优良作风。同时安排好应急的人力、物力和财产,确保应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该预案平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征得领导小组的同意,适时组织演练。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1.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校车管理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学生处处长、保卫处处长

成 员:各系、部负责人

2.可能引起校车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是可能诱发的原因。

3.预防办法和措施

3.1加强对驾驶员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3.2加强对乘车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师生员工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3学校班车要选择经验丰实、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

3.4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3.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3.6不准违法超载、超速。

3.7租赁的校车也适用本预案。

4.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4.1报警

车辆驾驶员马上拨打120、122电话,请求迅速给伤员予以救治,给事故予以处理。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地点,危险程度,伤亡情况,报警姓名和电话。

4.2报教育厅及相关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车辆驾驶员或随车其他人员迅速把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办公室主任。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危险程度,伤亡情况,伤亡学生班级姓名,已做怎么样的简单处理。办公室主任迅速把事故情况报告院长。同时,学校把事故情况迅速报告省教育厅,以利于上级部门做出决策,同时迅速赶到事故发生地点和医院。

4.3处置乘车人员

(1)发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救治。

车辆随车其他人员和驾驶员在医院救护人员和交警部门未到达之前,必须做好学生简易救护工作并送医院。

(2)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师生,换乘车辆时,随车其他人员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4.4通知家属

学校及时把受伤学生情况通知辅导员,辅导员通知家长去事故发生地和医院。辅导员通知完毕后,应迅速赶到事故发生地或者医院,开展有关工作。

4.5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4.6及时做好学生及家属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事故发生后,全校教职员工应密切配合,校内工作有其他行政领导负责,管理好传达室,管理好班级,做好群众接待解释工作,维护校园内的师生情绪稳定。

4.7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若因公外出,主管安全保卫工作副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代替院长做好相关工作。如都因公外出,办公室主任代替做好相关工作。

4.8保险介入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大型集体活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及果断处置学校在正常教学活动中举办的大型学生集会、晚会,开展的其他大型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广大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尽可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 实施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大型集体活动安全事故是指学校在正常教学活动中所举办的大型会议、就业双选会、运动会、毕业典礼、各种晚会、各种活动及各级学生组织、社团组织的大型学生活动中可能发生的人身伤亡、违法案件、拥挤堵塞、骚乱、火灾等安全事故以及由此引发的次生事件。

2. 实施原则

2.1预防为主,分级管理的原则

学校各级部门举办各种大型活动,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明确场地和参加人数,提前排除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2.2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

安全事故发生时,主办部门要根据事先制定的预案快速反应,根据事故的大小和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迅速疏散人群,科学应对,并及时向学校汇报事故及应急处置情况。

2.3 统一指挥,系统联动的原则

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且事件级别较高,学校预案全面启动,学校党政负责同志及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立即深入现场开展工作,各应急工作小组在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分工配合。

3. 应急处置小组

组 长:主管院领导

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学生处处长、保卫处处长

成 员:各系、部负责人

实施报告

主办单位在举办活动过程中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科学采取应对措施。如果事故较大,应立即终止活动,院级应急预案全面启动,并及时向教育厅报告。

4. 实施步骤

4.1 在大型集会和活动中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主办单位应立即根据当时情况采取科学的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性质和大小,报请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采取紧急措施。

4.2 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决定预案启动,活动马上终止,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全面指挥开展工作,各应急小组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各司其职,快速进行疏散、抢救和恢复秩序等工作。

4.3 突发事件发生后,治安保卫组要立即出动,根据情况对现场进行管制,防止事态扩大,并迅速调集力量,封闭现场和相关区域,必要时采取区域管制等手段。同时,调查取证或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4.4 宣传教育组要很快组织力量,对学生进行宣传,消除恐慌,稳定情绪。

4.5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迅速成立善后处理小组,在对事件原因很快调查,提出处理方案的同时,要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联系,告知事件原因、处理办法和可能的结果,作好安抚学生和家长工作。

4.6 涉及学校责任和第三方责任的,应尽早咨询法律,征求依法处理的措施和办法。

5. 实施要求

5.1 全院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领导,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预案精神。

5.2 在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所有参与工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不得请假。

5.3 参与活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指特大自然灾害是指飓风、龙卷风、暴雨、寒潮、浓雾、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等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

1. 防灾

1.1 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飓风、龙卷风、暴雨、寒潮、浓雾、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等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1.2 学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1.3 学生处、保卫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飓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1.4 后勤服务中心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教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1.5 后勤服务中心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2. 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及职责

2.1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院领导

副组长:、党政办主任

成 员:后勤处、学生处、保卫处、各系、部负责人

2.2主要职责

(1)根据政府、职能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预报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要服从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2)积极采取应急反应行动。

①学校要对可能造成伤害的处所进行必要的加固、改建,难以保证其安全性时,应当果断拆除。

②灾情发生后,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初步研究判断灾害等级,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开始启动特大灾害救灾工作,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③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由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确保救灾款物迅速、及时到位。

④视灾情需要,向上级报告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⑤预报期间二十四小时专人值班,发生情况立即上报,立即传达,立即疏散学生。

⑥做好防自然灾害特别是防震、避震的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通报情况,讲明实情,平息谣传,稳定学生情绪。

(3)积极开展救援行动。

①灾害对师生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组织转移安置,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紧急转移安置不受条件、范围及程序限制,直接组织力量从速实施;转移安置以就近、安全为原则,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相结合,确保灾民吃、穿、住、医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妥善安排。

②有人员受伤或失踪,要迅速组织抢救、寻找。在抢救、寻找受伤、失踪人员过程中,要保证参加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造成新的人员损失。在学校力量不足时,要及时向医院、部队、警察求助,争取救援时间。

(4)有关事务处理

①调查核实灾民受灾情况,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

②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③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弘扬社会良好风尚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院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 工作目标

1.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1.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2. 工作原则

2.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2.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主管院领导

副组长:后勤处、学生处、保卫处负责人

成 员:各系、部负责人

4. 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主管后勤院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4.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4.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4.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4.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5. 突发事件预防

5.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2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5.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5.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5.5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6. 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6.1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6.2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7. 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7.1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7.2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3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8. 保障措施

8.1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8.2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8.3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全院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秩序,防止并及时处理食物中毒事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该应急处理预案:

1.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院领导

副组长:党政办、后勤处、学生处、保卫处负责人

成 员:各系、部负责人

2.各处室工作职责:

2.1学校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作好事故处理中的协调和车辆调度工作。

(2)负责事故的上报工作(对上级主管部门)。

2.2餐饮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学生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学校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加大对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

(3)对学生和从事饮食服务的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工作。

(4)负责事故的上报工作(对当地卫生监督部门)。

(5)配合当地卫生监督部门作好事故的调查和剩余食物的留样工作。

2.3卫生所工作职责

(1)卫生所对学生实行初步诊断和急救;

(2)负责与抢救医院的联络和救助工作。

(3)按照要求作好水源地的保护和水质的日常消毒工作。

2.4学生处、保卫处工作职责

(1)负责作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作好事故发生后学生的稳定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作好食物中毒学生的救助工作。

(4)协助公安机关作好事故的查处工作。

2.5各系工作职责

(1)搞好学生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学生作好《食品卫生法》的宣传教育工作。

(2)协助作好事故发生后学生的疏散和稳定工作。

3.宣传教育:

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板报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食品卫生法》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广大师生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使其从思想上对食物中毒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从而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和教学秩序。

4.事故的预防

4.1按照《食品卫生法》以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主管校长负责制。

4.2配备专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

4.3对学校食堂食品的采购、贮存与加工严格把关,作好餐具及学生就餐场所消毒的工作。

4.4凡不符合《食品卫生法》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餐厅立即进行整改。

5.事故的处理

5.1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救治。

5.2立即停止食品的出售等营业活动。

(1)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2)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4)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6.事故的认定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害有毒的食品或者把有害有毒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食物中毒事故的认定必须由食品卫生医师以上(含食品卫生医师)诊断确定。

7.事故的报告

发生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和各类群体性发病事件,必须在4小时以内向区卫生监督所报告,同时上报省教育厅。做到不瞒报、缓报、漏报,以免造成事故的扩散蔓延。

8.信息畅通

为了作好食物中毒事故的上报和救治工作,各单位要畅通信息。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突发事件事故应急预案

为增强我院预防各种突发事件事故的长效管理,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建立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和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1. 指导思想

遵循中央和省委关于维护校园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教学突发事件的工作,确保教学秩序长治久安,为维护校园稳定,提供良好的校园环境。

2. 组织领导

组 长:主管院领导

副组长:教务处负责人

成 员:各系、部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

教学副院长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布置工作。教务处负责进行业务指导、组织管理及检查监督、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各工程系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3. 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预防措施

3.1 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工作,每位教师都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结合课程情况对学生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和职业安全规范教育。室外的体育活动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随时注意防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3.2 实验、实训、实习、外出生产实习及其他实践教学活动要始终注意强调安全第一的原则。在每天、每节实习或实验课程开始前首先要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并在实习过程中做好检查工作,做到警钟长鸣。

3.3 各工程系、教研组及各实习班组要经常开展实践环节的安全教育、检查和评比工作。对可能存在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解决。

3.4 全体教师和实践环节指导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发现学生中存在不安全、不规范、不守纪律的行为时,要及时制止。

3.5 理论课教师、实践环节指导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出现脱岗现象。

4. 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处置措施

4.1 突发事件现场的理论课教师、实践环节指导人员为处置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制止险情,及时安排抢救工作。

4.2 要视突发不安全事件情况第一时间做好抢救工作,联系学校医务人室或报警求助。

4.3 要求现场的理论课教师、实践环节指导人员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第一时间安排受伤害学生就医,并指派两名以上学生陪同。伤势较重者现场的理论课教师、实践环节指导人员必须有一人亲自陪同前往就医;

(2)立即组织现场学生对事件发生的经过写出书面材料并签字,以作为日后调查和处理的依据;

(3)通知学生班主任、工程系共同安排处置办法,重大突发事件要上报教务处,教务处上报教学副院长。各级分工负责,责任明确;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活动事故应急预案

学校体育活动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预防和减少学生在体育课、体育比赛、课外体育活动中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及时有效地抓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维护我院的稳定和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院领导

副组长:教务处负责人

成 员:体育教学部、体育教研室负责人、校医室负责人

2. 引发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发校内体育活动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较复杂,有校方教育管理和学生方面的因素,也有活动场地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

2.1 对预防体育活动伤害事故认识不足;

2.2 缺乏准备活动或准备活动不正确;

2.3 运动技术上的缺点和错误;

2.4 运动量过大;

2.5 身体机能状况不佳的情况下参加体育活动;

2.6 教学、训练和比赛的组织方法有缺点;

2.7 动作粗野或违反规则;

2.8场地设备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

体育活动中,因运动保护不当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轻则挫伤、擦伤、关节损伤、肌肉抽筋、拉伤,重则造成骨折、呼吸紊乱、严重休克甚至丧失生命。伤害事故一般发生在球类活动、体操、田径运动等运动项目中。

3. 体育活动事故的预防:

3.1 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防范意识。青少年学生好胜心强,经验不足,思想上麻痹大意,缺乏预防事故的意识,教师要教育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2 完善活动设施建设和管理。运动场地要保持平整,不应有坑洼、石块等,地面不宜太硬、打滑;球架、球门等体育器械要定期检修;室内练习房要注意通风、采光。

3.3 教学和训练、竞赛活动必须精心设计、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1)建立良好教学秩序、重视课前准备;教师、学生着装规范,必须穿着运动鞋上课,不准穿皮鞋、布鞋、有跟鞋、凉鞋,女学生不穿裙子上课。

(2)精密组织教学,加强纪律教育。体育教师必须经常反复地向学生进行遵守纪律、遵守常规、服从组织、遵守游戏规则等方面的教育。

(3)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相互保护的意识。

(4)体育教师应掌握特异体质的学生情况,掌握合理的运动量、注意区别对待。在运动量的掌握上,教师要随时注意学生的生理反应,进行合理调整;教师对于病痛、体弱、伤残的学生要及时关心,安排他们免修、见习等。

3.4 重视准备活动、加强医务监督。教师应根据上课内容和气候情况决定准备活动的内容,严禁不做准备活动就进入体育活动,准备活动要充分、有针对性;学生应掌握自我医务监督的常识。

3.5 加强保护措施。严格裁判、禁止粗野动作,不使用错误的推、拉、撞等危险动作。

3.6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

4. 体育活动事故的处理

4.1 轻微事故:体育活动造成学生轻微伤害的事故。

体育教师或其他在场人员立即把伤者送到学校卫生所。

(1)体育教师或其他在场人员通知班主任。

(2)体育教师或其他在场人员报告学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卫生所医生根据情况留观或送当地医院。就医途中必须有教师陪同。

(4)通知家长,做好善后工作。

4.2 严重事故:体育活动造成学生伤害的严重安全事故。

(1)体育教师和在场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立刻疏散人员,同时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护,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2)体育教师和在场人员及时做好现场处置,保护现场,调查取证。

(3)体育教师和在场人员必须立刻报告学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时说明事故的原因、范围、程度、涉及人员、伤亡大致情况。

(4)学校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立刻赶赴现场。

(5)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

(7)查明事故原因,处理好有关善后工作。

5. 体育活动事故的处理原则

5.1 及时性:若发生体育活动事故,相关教师应及时汇报,学校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及时救护受伤学生。

5.2 生命第一:在救护过程中,必须把人的生命放在首位,不惜一切代价救护。

5.3 统一有序:救护工作必须在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有序进行,任何人不得作出任何承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任何事故情况。

5.4 实事求是:相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上报情况,任何人不得隐瞒事件真相。

5.5 稳妥安全:要尽可能减少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及时安定学生情绪,尽快恢复教学秩序。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安全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保障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考试泄密事件和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减轻和消除因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以“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快速协调、有效控制”、“重在预防,处置依法”为原则,及时制止突发事件。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以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依据,从保障广大考生利益,维护考试公平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学校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障社会安定与稳定。

1.4 适用范围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特指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中,在命题组织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泄密的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国家级各类考试(如高等院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相关考试;学校各类课程考试。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主管院领导

成 员:教务处负责人、各院系负责人

2.2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协调处理国家统一考试和学校统一考试命题、保密等工作中的突发公共事件;确认或协助确认事件等级;启动相应预案,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考试安全突发事件情况,落实上级部门决策与部署;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与事件有关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总结经验和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 等级确认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学校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分为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两个等级。

3.1 重大事件包括:

(1)考试期间发生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

(2)考试期间发生突发性恐怖事件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

(3)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

(4)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

(5)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

(6)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

3.2 一般事件包括:

(1)试卷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者试卷数量与考场编排不符,或者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

(2)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

(3)语言听力考试过程中,出现内容明显错误、语音介质放音不正常或语音设备发生故障;

(4)考试过程中,考点突然停电;

(5)考试过程中,考试机器出现病毒和软件故障,或者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和软件故障等;

(6)其他不可预测的一般事件。

4. 应急措施

4.1 在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考试实施部门应立即向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学校应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还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做好重大事件情况记录。

4.2 考试期间发生战争、突发性恐怖事件、自然灾害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部门要求做出停考、缓考或其他处置措施。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学校应妥善疏散、安置考生,配合地方政府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将自然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在考试过程中爆发传染病,学校应配合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实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采取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4.3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意见。应采取措施安抚考生情绪,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应急处置工作组应请示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顺延至下次考试时,免费参加该科目考试;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作废等。

4.4 由于试卷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泄密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和各相关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进行泄密事件调查。

如果在命题过程中发生试题泄密,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以下决定:启用第二套备用试题;重新命题,另外安排考试时间。

如果在试卷印制、运输或保管期间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提前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试题泄密,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以下决定:启用备用试题重新印制,考试照常举行;重新命题,另外安排考试时间;已考科目成绩无效等。

4.5 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时,应采取措施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安抚考生情绪,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等情况时,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闹事,围攻、冲击学校考点,殴打学校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时,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终止该场考试,不准涉案人员离开考场,并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考试规定进行详细记录和处理。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4.6 在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过程中发生一般事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国家或学校有关考试规定做好情况记录。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处理方案,通知考试实施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试卷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者试卷数量与考场编排不符,或者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通知考试实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启用、复印备用试卷,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语言听力考试过程中,出现内容明显错误、语音介质放音不正常或语音设备发生故障时,应急处置工作组在接到更正通知后,应及时通知考试实施部门和相关考生;如果有考生在试卷更正前交卷,应在其试卷上需更正的题目旁边注明“更正前交卷”字样,并按照国家或学校有关考试规定做好情况记录。

4.7 考试过程中考点突然停电时,各考试实施部门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如果停电不影响考生考试,考试应正常进行。如果停电影响考生考试,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保证考试正常进行。如果属于区域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组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认恢复供电时间。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置工作组应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做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另找时间举行该科目考试。

如果考试机器出现死机、掉电、病毒或软件故障时,各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监考教师应立即安排考生在备份机上进行考试,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情况记录。

如果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或软件故障等情况,应急处置工作组应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尽力排除故障。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做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另找时间举行该科目考试。

4.8 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或一般事件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4.9 发生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相关考务人员应根据事件等级和危害程度,亲临现场进行指挥和处置。

4.10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对外新闻发布工作由党委宣传部归口负责。考试期间不接待新闻单位采访。

5. 善后工作处理

待事件平息后,要按照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本次事件具体情况,认真总结,反思引起事件的原因,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巩固安全稳定局面。

6. 责任追究

对已发生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实行事后责任追究制。按照责任大小、性质及造成的后果,给予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相应纪律处分。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我院突发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通讯网络信息突发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我院财产安全,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1. 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1.1 计算机专用教室、多媒体专用教室及其它配有计算机设备的教室、办公室。

1.2 闭路电视系统。

1.3 广播播音系统。

1.4 校园网系统

2. 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院领导

副组长:网管中心、党政办负责人、保卫处负责人

3. 应急预案启动

有下列情况应启动应急预案:

3.1 计算机专用教室、多媒体专用教室及其他场所发生火灾。

3.2 设备发生被盗或人为损坏。

3.3 发现利用网络传播不良信息现象。

3.4 计算机网络出现病毒。

4. 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4.1 网络设备使用者或管理者发现上述所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报告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组长或副组长),同时控制好现场,火灾时,还要组织学生有序地撤离现场。

4.2 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进行施救或控制,直至问题解决。

5. 应急预案启动实施办法

5.1 火灾发生时处理办法:

(1)当火灾发生时,立即切断电源,同时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并将火情通知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校内有关人员灭火、疏散学生,并派人到校门口引领消防部门或上级有关人员到火灾现场,直至火势扑灭。

(3)领导小组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分析火灾原因,进行防火措施改进。

5.2 设备发生被盗或人为损害处理办法:

(1)发生上述情况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立即告知学校,同时封闭现场。

(2)学校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组织相关人员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直至问题解决,恢复设备使用。

5.3 不良信息和网络病毒处理办法:

(1)发现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网络管理员应立即终止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的传播,同时将情况告知学校机关负责人。

(2)学校接报后,一方面向信息中心报告,请示处理意见。另一方面通告全校计算机用户防病毒方法,并督促网管员进行杀毒处理,直至网络处于安全状态。对不良信息追查信息来源,对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发布信息而造成不良影响者,由学校校务会讨论后给予一定的处分。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可以的预防、改进方案。

6. 实施原则

学校有关领导指挥信息处有关部门对突发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并根据信息网络安全事故的级别,实行分级控制、分级管理。信息网络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信息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宣传处有关部门要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坚持按照应急处理的要求,对可能发生的网络信息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中,防范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

突发网络信息安全事故时,信息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立即作出反应,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类应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和信息渠道等系统,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本应急预案为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相应进行处理。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突发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学校的恐怖袭击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护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基本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教育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需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处置的的重大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对学校进行大规模袭击的;

(2)利用爆炸手段,大规模袭击师生聚集场所、重要教育教学设施的;

(3)袭击、劫持师生,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

(4)劫持师生乘坐的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5)其他针对学校和师生的重大恐怖袭击事件。

1.4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在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部门、各系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2)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师生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与安全。

( 3)遵循法律原则。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严格遵循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2.2应急反恐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由保卫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学校恐怖事件处置工作,派人参与现场指挥;视情况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传达有关指令和组织落实。

3处置措施

3.1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大规模袭击事件发生后,学校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学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时监控、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2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学校应迅速调集本地、本校资源和力量,先行采取紧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必要时申请当地政府,调动公安、交通、信息、卫生、环保等部门予以支援,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安置群众、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建筑物坍塌、水电气泄漏,排除爆炸装置、辐射源等,控制核辐射、疫情、毒情扩散等工作,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勘查或人质谈判、解救工作。

3.3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学校要本着有利于维护学校稳定,有利于提高师生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恐怖犯罪分子,有利于维护学校良好形象的原则,按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确定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原则,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广大师生和社会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和发布信息。

3.4做好善后工作

学校在恐怖袭击事件处置工作完毕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4处置工作保障

4.1日常防范

4.1.1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防范各类恐怖袭击的规章制度。

4.1.2学校要加强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

4.1.3学校要加强对各种爆炸物品、放射性、生物、化学等危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

4.1.4学校要加强有关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预防恐怖袭击的常识,鼓励师生举报恐怖犯罪线索,广泛调动师生参与反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

4.2制定具体预案和培训演练

学校各部门参照学校整体应急预案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具体预案。并实施开展演练,提高参与应急处置人员素质,增强反恐实战能力。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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